近日,第四次全國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工作會議暨知識產權審判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表彰大會于7月10日結束。會議上介紹過去五年(2013年至2017年),全國法院新收知識產權各類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81.3萬件,審結78.1萬件。新收各類知識產權一審案件從2013年的10萬件持續上升到2017年的21.3萬件,案件總量翻了一番,年均增速超過20%,增速明顯。更多商標新聞資訊,盡在開心財稅!歡迎登陸開心財稅免費在線查閱!
2013年至2017年,全國法院共審結各類知識產權一審案件68.3萬件,年均增長19.4%。案件類別上,五年來,全國法院共審結知識產權民事一審案件60.9萬件,年均增長21.59%;審結知識產權行政一審案件3.1萬件,年均增長21.82%;審結知識產權刑事一審案件4.3萬件。
從這些數據我們不難看出法院新收各類知識產權案件增速明顯。盡管惡意商標搶注、侵犯商標專用權、傍名牌搭便車等不誠信行為,已被納入信用監管。仍有人投機者鋌而走險,例如江蘇省淮安市清江浦區市場監管局查處侵犯五糧液等注冊商標專用權案、福建省廈門市市場監管局查處侵犯紀梵希等注冊商標專用權案、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查處侵犯海賊王及圖注冊商標專用權案、江蘇省蘇州工業園區市場監管局查處侵犯迪奧等注冊商標專用權案...等等。
此次會議最高法有關負責人表示,要發揮審判職能,加大對知名品牌的保護力度,鼓勵誠信競爭、遏制仿冒搭便車等不正當競爭。要強化知名品牌保護,嚴厲打擊不誠信的商標攀附、仿冒搭車行為,進一步凈化市場競爭環境。
惡意搶注商標屬于侵權行為,但很多人侵權了而不自知,有很多商標使用者并不清楚哪些行為屬于商標侵權行為?大掌柜在此提醒大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
1、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
2、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3、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4、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
5、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并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6、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
7、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開心財稅提醒您,在企業日常經營管理中,應加強知識產權意識,提前做好商標保護戰略布局和管理,建立長效的商標防護機制,未雨綢繆,防范可能出現的商標危機,必要時應咨詢專業知識產權機構,謹防陷入商標侵權漩渦,對企業的前程和未來造成不利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