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時代發展得越來越深入,人們對品牌的認知和依賴性也就越強,很多人現在日常消費都認準大品牌購買,因為覺得放心靠譜。可見對于一家企業或者一個平臺來說,品牌的作用是至關重要的。
在我個人的認知里,一個品牌的構成要素除了不斷積累的名氣之外,還有兩個很重要的兩個方面:域名、商標。而把域名當做商標的案例,在國內外很多企業身上也能找到案例,比如京東、58同城、天貓等等。
從商標局可以查詢到數據,在京東集團名下就注冊了幾十枚“JD.COM”商標,當前能檢索到的帶有“JD.COM”的商標就有64件,而且是涵蓋了45個大類;同樣,58同城也申請注冊了幾枚帶“58.COM”的商標;阿里巴巴也在2012年1月份為天貓申請了6枚“TMALL.COM”商標。
法國政府贏得“France.com”商標
企業申請自己的品牌域名作為商標,這無可厚非。但你可知道,竟然有人想把象征著一個國家名稱的域名申請為商標,竟然還成功了,然而這枚商標終于還是被對應的國家政府通過法律手段給收入囊中,這枚商標是——France.com。
近日在歐盟總法院駁回了一家美國公司對“France.com”商標的注冊申請之后,法國國家政府在這起商標糾紛案中勝訴,并拿下這枚“France.com”商標。
關于這起糾紛可以追溯到2014年8月,一位美籍法國人Frydman申請了“France.com”這枚形象化的歐盟商標,并且用在了一幅描繪法國國旗和埃菲爾鐵塔的圖片上。據悉,Frydman提交了三個類別的“France.com”商標,分別是35、39和41類,服務范圍包括廣告服務、旅游信息提供和在線出版物。
2014年12月,法國以“France”(編號為1032440)的象征性國際注冊為由反對“France.com”商標的注冊申請,法國聲稱它可能會與更早之前注冊的商標混淆;
2015年10月,Frydman將“France.com”商標的權益轉移到France.com公司,這家美國公司是由Frydman創立的,歐盟知識產權局(EUIPO)反對黨拒絕了法國政府的反對意見,這促使法國政府提起上訴。
一年之后,在2016年10月,EUIPO上訴委員會宣布之前的裁決無效,認為Frydman申請注冊的“France.com”商標和法國政府注冊的“France”商標具有相似性,而且在語音和含義上完全相同。
在法國總法院,France.com公司要求將問題提交給歐盟法院,但法院指出這家公司不能講問題提交歐盟法院,因此法國總法院以“不可受理”為由駁回了France.com公司的請求。
在法院審理的第一次辯論中,France.com公司聲稱:之前的EUIPO裁決沒有考慮到France.com網站的權利,其合法權益早于法國所依賴的權利。雖然“France”國家標志早于“France.com”商標提交,但公司在域名www.France.com上已經使用了21年以上。
但是法院表示,根據歐盟法律,任何先前由France.com網站所依賴的權利與本案無關。經過幾次辯論之后,法院認為EUIPO的裁決沒有錯誤,完全駁回了本案并命令France.com公司支付費用。
除了商標,本案雙方還有域名糾紛
事實上在作出這一裁決之前,France.com公司和法國政府之間還存在其他知識產權方面相關的糾紛,那就是域名France.com。
今年4月份,Frydman向在美國維吉尼亞州法院提出訴訟,一口氣控告了法國政府、法國官方旅游機構Atout France、法國外交部、外交部部長Jean-Yves Le Drian 和域名服務公司VeriSign,試圖拿回屬于他的域名France.com。
2017年9月,巴黎法院判決France.com 違反法國商標法,法國官方律師憑借這項判決發函給了Web.com要求轉交France.com域名;2018年3月,Web.com在完全沒有告知Frydman的情況下將France.com域名的所有權移交給了法國外交部。法國政府利用權利在沒有任何經濟補償的情況下拿到France.com的所有權,這在Frydman 看來屬于“非法侵占”。
據他指控,域名France.com自1994年以來便一直歸他所有,而在法國政府侵占他的域名之前,對方根本沒有質疑他對域名的所有權,反而雙方之間還進行了多次合作。直到2015年,法國政府打起了域名的主意。
目前,關于域名France.com還沒有具體的結果,“France.com”商標已經做出裁決。但估計Frydman還是會繼續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