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中國三大知識產權專門法院之一的廣州知識產權法院22日發布消息稱,該院日前正式印發《關于依法推動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實施、為全省科技創新強省建設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實施意見》(下稱《意見》),就全面提升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水平,司法服務保障廣東科技創新強省建設和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提出18條意見。
資料圖:廣州知識產權法院。
據了解,廣州知識產權法院2017年以來大力推進知識產權訴訟制度改革,持續加大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力度,審判質效、司法公信力和國際影響力逐年提升。2018年1至5月,共辦結各類案件3422件,同比增長75.4%,結案標的總額4.31億元,同比增長35.53%。
該院出臺的《意見》對加強科技創新成果權屬、科技創新轉讓等糾紛案件的審判作出規定。要求在辦案中要加大事實查明力度,準確認定科技創新成果的權利歸屬,對于涉及職務發明的糾紛案件,要合理界定職務成果與非職務成果的界限,依法支持單位或發明人依據法律或者合同約定取得科技創新成果權。堅決打擊發明人將職務創新成果申請專利行為,依法保護單位申請專利的權利,鼓勵單位加大科技創新投入,催生更多技術成果。
《意見》規定在科技合作、共同開發糾紛案件審理中,對于合同中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要根據誠實信用原則、商業習慣及雙方貢獻大小合理確定合作雙方的權利義務。
對專利系列維權案件的審判,《意見》提出在立案階段分配系列維權案件時,要盡可能指定一名法官、或同一合議庭的法官辦理,從根本上提高辦案效率、統一裁判標準的創新舉措。要求積極運用訴前、庭前調解方式化解糾紛,在征得原告方同意后,能移送調解組織調解的應及時移送調解,無法移送的指定特邀調解員開展調解。
針對知產訴訟“賠償低”問題,《意見》稱,要對重復侵權、惡意侵權及其他嚴重侵權情節的,依法加大賠償力度,提高賠償數額,,并由侵權者承擔維權成本,通過探索提高賠償數額的具體辦法,確保讓侵權者付出沉重代價。
《意見》還提出探索建立重大案件專家參與論證制度、推進巡回審判及知產審判多元糾紛解決機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