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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20
假冒注冊商標?
近日,經嵊州市人民法院審理,他因犯假冒注冊商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2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2萬元。
從2012年11月份開始,男子樓某在淘寶網上開了一家淘寶店。為賺取更多的利潤,他先從他人處購買來領帶、注冊商標標識、印有商標標識的外包裝等產品,然后加工成假冒注冊商標的Calvin Klein、金利來、雅戈爾牌等領帶,并通過其會員名為“林水帶”的淘寶網店在網絡上進行銷售。至被查獲時,銷售金額達66000余元。
2017年8月21日,樓某被嵊州市場監督管理局查獲,工作人員還在他的住處查獲尚未銷售的印有Calvin Klein字樣的領帶1條、印有YOUNGOR字樣的領帶889條、印有goldlion字樣的領帶1414條和相關注冊商標標識、印有商標標識的吊牌、外包裝等物。經鑒定,這些領帶均為假冒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嵊州市人民法院經過審理認為,樓某違反國家商標管理法規,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并予以銷售,且假冒兩種以上注冊商標,屬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已構成假冒注冊商標罪,遂對其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