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公司在商標上吃過虧,2012年蘋果支付6000萬美元和深圳唯冠公司達成iPad商標和解,近日,為了避免后期商標侵權,蘋果花了800萬美元(折合人民幣近5000萬元)購買中國漢王的相關商標。
據相關資料顯示,2004年漢王曾向中國商標局申請“i-phone”商標,當時蘋果公司還沒有推出后來風靡全球的iPhone手機,漢王當時的想法是將該商標用于推廣旗下的一系列手機產品。正因為“i-phone的商標仍在漢王手中”,蘋果的iPhone如果想進軍中國市場,就將承擔商標侵權風險。
如果蘋果的iPhone想進軍中國市場,蘋果公司就需要漢王將“i-phone”商標轉讓給蘋果公司,并將“i-phone”申請人由漢王科技改為蘋果公司,并備注稱該商標已經轉讓,只有這樣對蘋果公司來說才能消除iPhone進軍中國市場的相關法律障礙。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提高,各種商標、專利、版權等法律案件的受理量直線上升。這就要求企業和個人提高對這方面知識的重視程度。如果想要做好一家企業,樹立自己的品牌文化、企業商標和企業形象是必不可少的。
商標是擁有它的企業區別于其它企業的標識,它不僅僅是企業形象識別,本質上還代表著賣方對交付給買方的產品特征、利益和服務的一貫性承諾。擁有自己品牌和商標的企業在其企業被社會大眾認可后才會得到更多的利益。
如何才能擁有自己的品牌和商標?
首先需要按照商標應具有顯著特征、便于識別的要求,設計、制作一款商標圖樣,這個圖樣可以是符合企業形象的,也可以是自己比較中意的,然后可以在商標局進行查詢和注冊,在符合要求后按照相關程序提交商標注冊的材料,一件商標報送商標局后,在4個月左右會收到商標局下發的受理通知書,通過形式審查和實質審查,經初步審定并公告,再經過3個月的異議期,最終被核準注冊。
商標注冊后,便擁有了“專一性”,他人不可隨意使用。未經授權擅自使用已注冊商標,屬于商標侵權。
商標侵權可分為以下幾種:
未經商標所有人同意,擅自使用或更改對方商標的行為;
使用與其他商標近似的文字、裝潢或標志等誤導消費者的行為;
銷售侵權商品或為侵權商品提供便利服務的行為;
其他侵權行為。
而這些現象在現實生活中也是經常看見的。其中最常見的行為就是使用于商標近似的文字、裝潢或標志,而且在中國他們有個特別接地氣的名字,叫“山寨”。比如,大街小巷的“鮑師傅”,有很多店鋪會在店名前加幾個小字“精品”、“金典”、“京城”等等。或者“家樂福”被改名為“家福樂”等等各種現象...值得欣慰的是,現在國人的法律意識正在提高,企業如果有商標保護意識的話,都會去做商標的注冊申請來保障自己的權益。
如今社會大部分產品的性能、質量、銷售服務都在日益縮小差距,所以品牌已成為消費者選擇產品的主要依據。品牌的競爭力成為提升企業形象及增加企業贏利的關鍵。申請商標、保護商標,已刻不容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