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就中糧集團起訴大慶旭生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侵犯“大悅城”系列商標專用權一案,做出二審判決:要求大慶旭生停用相關商標使用,并賠償中糧集團120萬元。
2016年,大慶旭生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將其開發的一個小區命名為“大悅城”,并在售樓處、廣告宣傳材料上使用了“大悅城”、“JOY CITY”標識。隨后,中糧集團以大慶旭生侵害其商標權為由,向大慶中院提起訴訟。一審判決后,中糧集團不服,繼而向黑龍江高院提出上訴。
中糧集團訴稱,其擁有“大悅城”、“JOY CITY”、“悅城”注冊商標,核定服務項目均為第36類:商品房銷售、不動產管理等,另外,還有很重要的一點是在2016年,“大悅城”商標被中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認定為馳名商標。
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為,“大悅城”商標為馳名商標,具有較高知名度,大慶旭生在其開發樓盤房產項目上使用“大悅城”作為項目名稱,同時在售樓處、廣告宣傳等材料上使用“大悅城”、“JOY CITY”商標,侵犯了中糧集團的注冊商標使用權,故判決大慶旭生停止“大悅城”、“JOY CITY”商標的使用,并賠償中糧集團120萬元。
目前,國家對知識產權保護力度越來越大,各品牌企業也高度重視自我品牌建設和維權意識。中糧集團透露,公司高度重視大悅城品牌建設與保護,之后會持續通過一系列法律措施和途徑更好的維護大悅城品牌權益。
時下,社會上出現了比較嚴重的傍名牌的商標侵權現象,“大悅城”商標侵權案的勝訴,也將會為今后房企在市場上維權帶來積極作用,通過商標權保護可以更有力、更便捷地打擊市場上的仿冒、山寨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