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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28
商標維權?
?????? 近日,著名童話作家鄭淵潔在微博上表示,向安徽蕪湖市工商局蕪湖工商舉報“蕪湖皮皮魯文化傳媒有限公司”。鄭淵潔表示,該公司未經授權擅自使用其原創的知名文學角色“皮皮魯”作為不適宜的企業名稱,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章第六條和《企業名稱登記管理實施辦法》第三十九條,侵犯了其在先權益,對合作者和消費者造成欺騙或誤解。
鄭淵潔請安徽省蕪湖市工商局依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一章第三條、第六條、第十八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名稱登記管理實施辦法》第四十一條予以糾正,制止“蕪湖皮皮魯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皮皮魯”誕生于1981年,是鄭淵潔童話《皮皮魯和魯西西》中的虛擬人物形象。上世紀90年代,鄭州出現一家名為皮皮魯的西餐廳。2004年,這家餐廳在第四十三類“餐飲服務”上將“皮皮魯”注冊為商標。2013年,該餐廳又將“皮皮魯”商標續展。2017年,鄭淵潔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正式遞交了對“鄭州皮皮魯西餐廳”搶注商標無效宣告的申請。2018年2月28日,國家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鄭州皮皮魯西餐廳”的“皮皮魯”商標無效。這也是鄭淵潔第一次通過維權手段成功要回“皮皮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