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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29
著名商標?
?? 從4月1日起,全省各相關市場主體停止將“省著名商標”字樣用于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其他商業活動中。對“省著名商標”字樣用于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上、在2018年3月31日前已進入流通領域的,允許使用到2018年9月30日。這是2018年2月浙江省工商局正式下發文件,落實省人大常委會關于廢止《浙江省著名商標認定和保護條例》的規定。
寧波市市場監管局商標處負責人向記者表示,規定的出臺對于進一步厘清政府與市場關系,避免政府“越位”、防范政府為企業“背書”,建立統一的公平競爭的營商環境具有重要和積極意義。寧波市市場監管局已經下發文件,要求各區縣(市)的市場監管部門通過多種途徑做好關于“省著名商標和市知名商標停止認定”的宣傳、解釋工作。要通知到每家相關市場主體,做到家喻戶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