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評委作出一份商標駁回復審決定,駁回第20422282號“騷豆花”商標申請。
商評委認為,申請商標中占據顯著識別位置的“騷”字含有鄙視、不尊重之意,易使人產生格調不高等認識,作為商標的組成部分易產生社會不良影響。
那么,“騷豆花”被駁回到底冤不冤呢?說這個字格調不高可以理解,但“騷”字還有“鄙視”這種含義,難道是學識限制了小編的想象力?
小編趕緊搜索了一下,雖然百科里這個字的含義也并不是太好,但是并沒有發現“鄙視”的含義,不知道商評委是從何處考證而來。“騷豆花”是臺灣的餐飲品牌,據說已經有60年的手藝,如果“騷豆花”堅持上訴,闡明自己的品牌意義和理念,或許還有一線生機。
看的商標多了,總是會見到各種各樣奇葩的商標,也會見到商標局的花式駁回理由。如果“騷豆花”不行,那么其他帶有“騷”字的詞組情況如何呢?
經過搜索發現,申請“騷”或者帶有“騷”詞組的申請人還真不少,商標申請量有700余個。你想得到的與想不到的詞組都出現了,不禁感嘆人民群眾的創造力真是強大...
大部分商標都處于無效狀態,但即便是這么慘烈的情況,依然有許多人在提交申請。真是為這些申請人捏一把汗。
“不良影響”到底是什么?
除了商標近似外,“易產生不良影響”這個理由近年來也是造成商標注冊失敗一大原因。
如今商業競爭越來越激烈,一個普普通通的名字已經不能引起消費者的注意了,“創意”成了最好的辦法,于是商家們的名字越來越出格,越來越大膽。其實彰顯個性的標志本身沒什么問題,但一味的標新立異可能就會觸及社會公序良俗、社會道德底線,很難被社會接受。
不過也有專家學者認為,某商品標志是否具有不良影響,還應結合相關語境進行解讀,對“不良影響”的解讀不能太狹隘,只考慮含義,不考慮商品或服務。
我國的商標審查可謂非常嚴格,商標在審查過程中,商標審查員不僅對商標的字面含義進行審查,還會對商標的文化屬性和社會的主流價值取向進行審查,因此我們在進行商標注冊時一定要注意這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