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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紅”商標扎根深圳
“加州紅,越唱越紅”,一句耳熟能詳的廣告語不知伴隨著多少“愛歌一族”走過了浪漫的青年時代。但又有多少人知道,20世紀90年代初源自香港、如今遍布全國的“加州 紅”KTV竟無一家為香港原創“加州紅”所有。
記者近日從深圳市商標協會獲悉,持續了4個月的深穗兩地“加州紅”商標之爭終于以案外和解的方式了結。深圳市加州紅文化藝術實業有限公司申請的“加州紅”商標被核準注冊,廣州加州紅飲食娛樂集團則被允許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合法使用“加州紅”商標。
穗商8年前注冊未果留遺憾
據資料顯示,最早注冊“加州紅”商標的企業為香港加州紅娛樂集團。1992年,首間加州紅KTV在香港開業。兩年后,該集團在香港申請注冊了“加州紅”商標。加州紅KTV在香港市場日益壯大,很長一段時間,在香港人心目中“加州紅”幾乎成為卡拉OK的代稱。但由于種種原因,香港“加州紅”遲遲沒有進軍中國內地,這一名稱就成為內地卡拉OK企業爭奪的金字招牌。
率先出招的是廣州加州紅飲食娛樂集團董事長、有“廣州卡拉OK第一人”之稱的李澤苓。1997年,他在廣州開設了首家健康卡拉OK俱樂部,將自娛自樂的健康方式從香港帶入廣州,并把“加州紅”作為俱樂部的商號及商標。
1998年3月,李澤苓向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申請商標“加州紅及圖”在“娛樂”服務類別的注冊,卻意外地沒有得到通過,理由是該商標中的“加州”為公眾知曉的美國地名,不得作為商標使用。李澤苓因此刪除了商標中的文字“加州紅”,只注冊了“圖形”商標。
深商申請歷時3年通過初審
1999年,深圳首家加州紅KTV在羅湖區中建大廈開業。2001年,深圳市加州紅文化藝術實業有限公司向國家商標局提出“加州紅”商標注冊申請,結果同樣被駁回。
收到駁回通知后,代理深圳“加州紅”商標注冊的深圳市精英商標事務所認為,“加州紅”與地名“加州”有著本質區別,消費者在接受服務時不會對“加州”產生任何聯想,更不會造成產地誤認,其用在演出、提供娛樂設施等指定服務上具備商標應有的顯著特征。且深圳加州紅KTV在使用過程中投入了大量廣告宣傳,該商標已具有一定的知名度,成為娛樂界的一個品牌,其申請注冊的商標“加州紅”應該得以確權。據此,深圳市加州紅文化藝術實業有限公司向國家商標評審委員會提請駁回復審。
功夫不負有心人,經過3年的努力,國家商評委于2004年9月裁定深圳市加州紅文化藝術實業有限公司申請注冊的“加州紅”商標予以初步審定并公告。該公司目前已擁有東門店、南園店、皇崗店3間加州紅分店,也是深圳市內唯一一間連鎖歌唱中心。
穗商不服提出異議
在申請注冊“加州紅”商標被駁回8年后,李澤苓于今年初得知深圳“加州紅”申請注冊已獲初步審定,隨后向國家商標局提出異議。
代理商標異議的廣東省商標事務所認為,“加州紅”商標由異議人李澤苓最早開始使用,被異議人深圳市加州紅文化藝術實業有限公司的商標與其在先使用的“加州紅”商標屬于相同服務上的相同商標。經過長期使用、宣傳和推廣,異議人的商標已經在同行及消費者中享有較高的知名度,被異議商標如果準予注冊,勢必會造成消費者誤認,以為深圳市加州紅文化藝術實業有限公司與李澤苓的“加州紅卡拉OK俱樂部”存在某種合作關系。
對于當初為何放棄“加州紅”文字商標的注冊申請,記者從商標異議文書中了解到,香港人李澤苓當時不熟悉內地商標法律,以為“加州紅”不予注冊是國家的強制性要求,甚至以為自己無法注冊,其他人也就不可能注冊到“加州紅”商標。
深穗商家和解“加州紅”扎根深圳
對于李澤苓提出的商標異議,精英商標事務所認為,被異議人申請注冊被異議商標不是搶注異議人的“加州紅”商標。異議人曾經申請注冊過“加州紅及圖”商標,之后又將“加州紅”三個字刪除掉,只對“圖形”申請注冊,這說明異議人自己放棄了“加州紅”商標專用權。被異議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向國家商標局申請注冊被異議商標符合法律規定。
然而,考慮到雙方若對“加州紅”商標糾纏下去,將異議裁定、異議復審裁定、司法判決裁定等所有法律程序走完,即使深圳加州紅異議答辯成功,也需要數年時間,雙方都將花費大量的精力和財力,精英商標事務所遂建議雙方和解。
6月2日下午,深穗兩商家首次坐在一起握手言和,并簽訂了商標協議。根據協議約定,李澤苓撤銷對深圳市加州紅文化藝術實業有限公司申請注冊的“加州紅”商標的異議,“加州紅”商標權屬該公司所有,該公司許可李澤苓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無償使用“加州紅”商標,雙方共同維護“加州紅”商標權,創建加州紅娛樂品牌。
至此,“加州紅”商標在深港兩地開花,深圳市加州紅文化藝術實業有限公司與香港加州紅娛樂集團分別在內地、香港合法擁有“加州紅”商標使用權。
翻版“加州紅”四處開花
有關“加州紅”商標的爭議并沒有因為深穗兩地卡拉OK同行的握手言和而宣告結束。與深穗“加州紅”商標的合法使用者經營模式相仿、名稱相似的KTV遍布全國各地。在廣州,有加州紅娛樂有限公司屬下的多間加州紅KTV分店。在佛山、
東莞、溫州、上海、南寧等國內多個城市也都有翻版“加州紅”的存在,如南寧的加州紅夜總會、上海的加州紅美食視歌城等等。此外,深圳企業信用網的統計資料也顯示,深圳目前至少有十幾個以“加州紅”命名的企業及個體商戶,如加州紅卡拉OK酒吧、加州紅康樂休閑中心、加州紅西餐廳、加州紅時裝店……
有關法律專家對此表示,商標專用權與商號權或者企業名稱權沖突的問題比較普遍。依據現行法律,處理該問題主要有兩個原則:一是在先原則,即要考慮讓先申請商標或者先注冊企業名稱的主體享有專用權;二是競爭原則,即商標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與使用該企業名稱的企業是否存在業務上的競爭關系,如果兩者共存會欺騙公眾或對公眾造成誤解,產生不正當競爭的,則需要保護在先權利,限制在后利益。國內其他地區的“加州紅”卡拉OK門店的出現必然會對“加州紅”商標專用權益造成嚴重沖擊,商標注冊人應當通過司法途徑解決,或者向有管轄權的企業名稱登記機關申請撤銷該企業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