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39次
2018-01-22
商標變更?
企業在迅速發展和擴張過程中,名稱和地址等可能會發生變化,但卻忽略了也要進行商標變更。
不變更商標有可能被撤銷
根據《商標法》第四十九條“商標注冊人在使用注冊商標的過程中,自行改變注冊商標、注冊人名義、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期滿不改正的,由商標局撤銷其注冊商標”。一旦工商局對商標進行管理,那么不按照法律規定進行變更的商標將面臨被撤銷的風險。所以不要因小失大,嚴格遵守法律程序比較保險。
被他人提出“撤三”,無法提供直接使用證據
所謂“撤三”,依照《商標法》第四十九條規定,任何人可以申請撤銷他人沒有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的注冊商標。
一旦被他人提出“撤三”申請,商標注冊人如果不想商標被撤銷,就必須提供注冊商標的使用證據。而如果注冊人的名義發生變更,必然無法直接提供以原注冊人名義使用商標的證據,實際使用證據可能會不被采納。這樣勢必會影響商標評審裁定結果,對注冊人造成不利影響。
有可能致使商標權喪失
如果他人對其注冊商標提出連續三年不使用,請求商標局撤銷其注冊商標。商標局聯系不到該商標注冊人,注冊人失去答辯機會,商標局便會認為其拒絕答辯,撤銷其注冊商標。
當其他單位或者個人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注冊商標無效的,商標評審委員會收到申請后,會書面通知有關當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辯。如果企業地址變更而商標注冊信息沒有隨之變更的話,注冊人將無法收到商評委通知,從而失去復審機會,那么商標很可能被宣告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