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試了么”商標因缺乏顯著性被駁回的事件,被傳得沸沸揚揚。申請號為19492300的“試了么”商標,申請類別為第38類“無線廣播、新聞社服務、信息傳送”等服務上。
商評委認為,申請商標“試了么”用在指定服務上,不易使消費者將其作為商標識別,缺乏顯著性,已構成《商標法》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三)項所指的不得作為商標注冊的情形。
其實“X了么”的商標有很多,比如瘦了么?生了么?累了么?訂了么?親了么?買了么?
寵了么?試了么?但是這些詞語作為商標提出注冊申請的結果跟“試了么”商標一樣,都是被駁回。
這不禁讓人聯想到“餓了么”的商標,同樣是“x了么”的文字商標格式,為什么“餓了么”就取得了注冊,難道“餓了么”有靠山?
"餓了么"商標也曾被駁回
事實上,“餓了么”也曾面臨過“缺乏顯著性”的問題,幸虧“餓了么”在商標復審時,已經有大量的使用,從而能夠讓消費者識別服務的來源。
“餓了么”商標在駁回復審時,公司業務覆蓋全國100多個城市,加盟餐廳數達到18萬家,日均訂單超過100萬單。
所以,可以說“餓了么”是以其品牌的影響力來獲取商標注冊,當我們叫外賣時,只要想到在百度外賣、美團外賣和餓了么外賣中做選擇,就意味著“餓了么”已經不被當做問題,而是當做商標來識別了。
那么如何判斷商標是否具有顯著性?
在判定一個標識是否具有顯著性的時候,必須將其標識本身構成、獨創性、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等因素在個案中綜合考慮分析。
1、判定商標是否具有顯著性要首先考慮商標本身的構成要素是否具有可識性。通俗來說,就是普通消費者看到這個圖形不會將其作為商標標識予以識別,更不用說認為其是商標。
2、判定商標是否具有顯著性可以考慮商標標識的獨創性。如“試了么”商標申請人認為把“試了么”作為商標申請是其獨創,可是在商標概念上“獨創”更多的是指原本沒有這個詞,使用人創造了一個新的組合作為商標使用,如“海爾”、“騰訊”等。
3、判定商標標識是否具有顯著性要和具體指定使用的商品及服務相結合。通常認為,當標識表示的含義與商品屬性關聯性最弱時,商標的顯著性最強,反之則顯著性最弱。
商標不僅僅是產品的代名詞,還是企業文化的一種傳播,更是屬于企業無形資產的一種,甚至是無比巨大的財富,所以,我們對于想要注冊的商標需要好好斟酌,對于已經注冊下來的商標更是需要好好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