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蘭州拉面外,大家獲悉不知道,一同被王金勇申請無效宣告的“揚州炒飯”商標目前還處于正常狀態,如果“揚州炒飯”也被以同樣的理由無效宣告,那么我們耳熟能詳的“桂林米粉”、“北京烤鴨”、“重慶火鍋”是否也商標難保?
不管是“蘭州拉面”還是“揚州炒飯”,兩枚商標的持有者都不是個人或者企業,而是“烹飪協會”和“商業聯合會”,但兩枚商標卻以“普通商標”的形式注冊,而非“集體商標”,因此在面對包含縣級以上地名的硬傷時才如此緊張。
王金勇申請撤銷上述兩個商標時提出:這兩個商標如果維持注冊不被撤銷,或許可能造成后來者競相效仿申請注冊,或者商標侵權者“四起”,引起市場波動擾亂的不良局面。
據了解,“蘭州牛肉拉面”自2010年注冊啟用以來,凡蘭州行政區劃內的蘭州牛肉拉面餐飲企業或個人,在向蘭州商業聯合會遞交申請后,將免費使用這枚注冊商標。
可以看出,這枚商標注冊后并不是作為某個企業的私產,而是將其作為蘭州特有的社會資源,此前也一直按照商標許可使用的方式經營商標。如今商標被宣告無效,全國各地的蘭州牛肉拉面館面臨著“無商標”的裸奔狀態。
反觀另外一種全國知名的小吃——“沙縣小吃”,同樣走品牌授權,特許經營的道路。從1997年開始,沙縣政府以沙縣小吃集團、沙縣同業公會的名義,連續注冊近二十個形式迥異的圖文商標,并注冊一系列防御商標。
但與“蘭州牛肉拉面”不同的是,“沙縣小吃”是一枚集體商標。目前沙縣小吃正在整合全國各地的不規范沙縣小吃店,并籌劃上市。
集體商標優勢在于抱團創造集體的信譽、擴大影響。集體商標的使用本身具有廣告效益,有利于該集體取得規模經濟效益,彌補企業規模較小的缺陷,擴大國內市場及國際市場的影響力。因此,注冊集體商標,形成數量優勢和質量統一管理,提高商品和服務的競爭能力,對于抱團發展的企業而言是很必要的。當然了,商標注冊來開心財稅,享商標雙享注冊+商標注冊盲期險保障,更無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