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常有網友咨詢大掌柜:如果公司倒閉了,那么用公司名義申請商標怎么辦?
答案是,倒閉前,要為商標作打算。在公司注銷前,可以將名下的商標轉讓給其他公司或個體經營者。
如果公司在注銷時未將商標轉讓,對于已經決定歸屬的,則企業可以通過移轉將商標轉移出來。注冊商標轉移是指商標專用權因轉讓以外的其他事由發生轉移的情形。主要是因商標權主體消滅由其繼受人繼受商標權。商標權的轉移不同于商標權的轉讓,它不是雙方法律行為,它是被繼受人消滅這一事件引起的,只要繼受人表示接受商標權并向商標局履行轉移注冊商標手續即可實現商標權的轉移。
發生商標轉移一般是這兩種情況:
1、作為商標權人的自然人死亡,由其繼承人按照繼承法的有關規定繼承其注冊商標。
2、作為商標權人的企業破產或被合并、兼并,其商標權由被合并或兼并后的企業繼受。注冊商標的轉移,接受該注冊商標專用權轉移的當事人應當憑有關證明文件或法律文書到商標局辦理注冊商標專用權轉移手續。
如果注銷時還未決定歸屬的,可以由原公司的全體股東就公司注銷清算時遺漏的財產予以處理。如果想對商標進行轉讓,可由接受該企業財產的清算組織或部門提出商標轉讓申請。重點:公司注銷后,商標轉讓(移)有效期僅1年!
公司注銷后,商標轉讓(移)有效期僅為1年。《商標法實施條例》規定:商標注冊人死亡或者終止,自死亡或者終止之日起1年期滿,該注冊商標沒有辦理移轉手續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注銷該注冊商標。
也就是說,公司主體消失一年后,商標會自動被注銷。一年內可以憑相關注銷的證明來轉移商標,一年后就沒有這個權利了。還要提醒一下,要想及時地把商標這種無形資產轉移,需要公司在注銷前,留好電子檔、營業執照復印件和公章,隨時用作轉移證明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