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是圣誕節,不知道昨天各位會去哪里吃圣誕大餐呢。但是不管是什么樣的節日,在中國都一定會變成商業節、情人節。在今天晚上,商家們會使出渾身解數讓人們掏出錢包買買買,也有許多網友戲稱每年圣誕都是一個“炮火連天”的夜晚,老司機們一定懂。但你知道嗎,其實“圣誕節”其實早就被搶注商標了!
我們可以看到最早從2003年開始就陸續有人申請“圣誕節”商標,但最早的那個商標注冊成功后竟然因為未續展而過期了。。。
再把思路打開,看看跟圣誕有關的詞組,發現“圣誕X”的組合也一樣非常熱門,至今已經有400多件申請,甚至連“圣誕快樂”這種祝福語都有人想要申請,可惜并未通過。
看到這些“圣誕”詞組被搶注,一定會有許多人想到那一年的“雙11”商標大戰。
三年前的雙11前夕,就在各大電商平臺都在摩拳擦掌的時候,阿里巴巴卻悄悄搶注了“雙11”商標,并且在媒體上公布了一份由浙江天貓網絡有限公司向其發布的通告函,函稱:經阿里巴巴集團授權,天貓就‘雙11’商標享有專用權、受法律保護,其他任何人的使用行為都是商標侵權行為。
阿里的舉動引起軒然大波,有人稱其壟斷,有人夸他機智。雖然最后事情不了了之,但在那時依然讓不少電商平臺心跳漏了半拍。如今“圣誕”相關的商標也已經被注冊,為什么不見有商標持有人站出來維權?
這是因為,“圣誕節”以及相關的商標,大部分是戰斗力為0的渣渣。
機智的《商標法》早就想到了這種事情的發生。不管是“雙十一”商標也好,還是“圣誕”相關的商標也好。盡管這類商標一沒違反法律法規,二沒造成不良影響,也確實合法拿到了商標注冊證,但卻是“戰斗力只有0”的渣渣,有苦不能說。
先說“雙十一”商標,雖然漢字被注冊了,但是其他商家依然可以使用數字“11.11”,再通過輿論壓力來為自己造勢。而“圣誕”相關的商標更是如此,我國現行《商標法》規定:注冊商標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符合,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等特點,注冊商標專用權人無權禁止他人正當使用。也就是說,即便注冊下來也很難享有“獨占權”。
這類商標最大的問題還在于,其本身作為商標的顯著性較低,因此,即使將其注冊為商標也有可能要放棄專用權,無權禁止他人作為常用甚至通用的吉慶語、節日語正當使用。
因此各位在注冊商標時,可不要全憑“熱門”就去申請,有可能會竹籃打水一場空。對于有疑問的部分,一定要先咨詢相關的代理機構(例如TM.CN),這樣更靠譜,也能更有效率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