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異議是《商標法》及其實施細則明確規定的,對初步審定商標公開征求公眾意見的法律程序,其目的在于公正、公開進行商標確權工作,提高商標注冊審查質量。那么,商標異議的程序以及時間是多少呢?開心財稅商標查詢網站為您提供商標免費查詢、商標免費續展、商標注冊申請、商標轉讓、商標買賣、專利代理、專利申請、版權登記等全方位知識產權服務,歡迎咨詢。
一、商標異議程序
1、提出異議
填寫《商標異議書》,寫明被異議商標的名稱、商品類別、初步審定號、初步審定公告期號、提出異議的理由。
2、通知答辯
商標局收到異議書及有關證據后,將異議書副本寄達被異議人,被異議人應在收到異議書之日起三十天內作出書面答辯。被異議人在限期內未作出答辯的視為棄權,不影響異議程序進行。>>資深執證律師一對一親手撰寫答辯材料,確保商標異議順利進行
3、作出裁定
商標局應當聽取異議人和被異議人陳述事實和理由,經調查核實后,作出裁定。
5、送達裁定書
商標局在作出異議裁定后要將異議裁定書寄給異議人與被異議人。異議裁定有兩種結果:(1)異議理由不能成立,后經初步審定的商標予以注冊;(2)異議理由充分,異議成立,原初步審定的商標不予注冊。 >>商標注冊被異議無法成功注冊怎么辦?在線律師為您詳細解答
6、復審
異議當事人中任何一方對異議裁定不服的,可在收到異議裁定通知書日起十五天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
二、商標異議時間要點
1、異議期為3個月,自被異議商標初步審定公告之日起計算,至注冊公告的前一天。
2、證據在提出異議申請時不能提交的,應當在異議申請書中聲明,并應自提交異議申請之日起3個月內提交證據。
3、商標異議答辯的期限是30天,自收到答辯通知書之日起計算。
開心財稅溫馨提示:商標異議與異議復審一般要2年左右完成,啟動商標異議程序以后,請耐心等待商標局作出異議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