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IPRdaily發布了2017全國申請人商標申請量排名榜單(前100名),從這個榜單看除了巨大的商標申請量,還有一件吸引人的事情,那就是排在申請量榜單第一位的,竟然不是有“商標大戶”之稱的騰訊和阿里,而是一位神秘人。
位居第一的神秘人
從榜單可以看到,有近30名申請人為個體,且申請總量高居榜首的就是一位名叫侯豐羽的個體申請人,其商標申請量比排名第二位的阿里巴巴集團控股有限公司高出了近一千件。
這位侯豐羽到底是何方神圣?出于好奇,大掌柜去商標局查了一下,發現侯豐羽名下的商標高達9087件,而且從2002年開始,侯豐羽就開始注冊商標,商標類別竟然是清一色的25類(服裝鞋帽)!
一個非國企、非上市公司的自然人,一年在商標上得投資多少錢?侯豐羽2017年前11個共注冊商標5700多件!代理費不算也要將近200萬的成本!加上之前的3000多件商標,9087件商標怎么算也超出500萬的成本!真是一筆龐大的數字!
侯豐羽手上擁有的商標數量可達數千個,這么多商標難道都自己用嗎?其實侯豐羽大多數都掛在不同平臺上轉讓。
如上圖所示,“千娜”只是他申請眾多商標中的一枚,早在2012年就已經申請成功,并且還顯示“可售”的信息,售價也相對合理,“1.8萬元”對于一個兩個就能夠轉讓到手的商標可以說是物美價廉、性價比相對較高了!
個體申請占30%,是福是禍
在榜單我們可以看到,在申請量前100名中,有近30個申請人為個體,占到前100名中的30%。
隨著商標申請費用的降低,注冊流程的簡化,申請商標不再是大企業一枝獨秀,個人申請商標的數量也漸漸攀升。但這也引起了許多人擔憂,這些人申請這么多數量的商標,到底要用來做什么?
商標申請發展至今,目的已經不再單一。除開企業自用的商標,還會有企業防御商標等,甚至有些人是出于個人愛好而注冊的商標。當然,還有一種用途,就是拿來“轉讓”的。
不少人認為,像侯豐羽這樣的個體注冊了近萬件商標,絕不可能是自用的,更不可能無償轉讓給需要的人,主要的目的是準備轉讓、質押等商業化運營。有違商標法中的“誠實信用”原則,應該上商標局的“黑名單”。商標作為一種社會資源是有限的,常用漢字、英文的排列組合已經越來越少了,這種大量申請的行為占用了商標資源,給其他人帶來了不便,還增加了行政成本。
但也有人認為,商標申請人都是按照法律流程申請,并沒有違法。況且商標交易像其他知識產權交易一樣是大勢所趨,并無不妥。
個體申請商標跟公司申請有何不同?
其實以公司名義注冊商標和以個人名義注冊的商標在法律的保護方面沒有區別,關鍵在于根據商標申請主體的實際情況選擇不同的申請和商標持有方式。
1、提交的資料不一樣。
2、注冊商標后商標歸屬權不一樣。
3、對于商標信息變動后需要做的一些措施也不同。
4、商標在申請的時候對于商標登記的申請人名義也有不同的要求。
其實不管是個體商標還是公司商標,有商標就要盡早注冊,在社會激烈的市場競爭中,我們不僅僅需要努力提高產品質量與服務品質,更要提高知識產權的保護意識,商標一定要及時注冊,這樣才有利于企業的長遠發展,公司運營會更加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