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車燈等燈具業務的義烏商人蔡志勇申請注冊了包括照明、烹調等在內的第11類商品類別中的“iphone”商標,在該商標公告期的最后一天,蘋果公司提出異議,要求撤銷其申請。在此小編提醒各位商標注冊申請本身并非難事,但絕不可被忽視。若有其他商標疑問,歡迎登陸開心財稅商標查詢網進行咨詢,在專業的商標代理機構指導下履行相應手續,完全可以順利獲得注冊。創業浪潮滾滾,商標先行,才能揚帆遠航!開心財稅為您提供免費商標查詢
深圳唯冠與蘋果的IPAD商標確權官司不久也將迎來二審。有人在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官方網站上查詢發現,涉及“Pad”詞匯的商標,從APad到ZPad均已被注冊。
“哈佛小子”林書豪在美國NBA的火暴也使他的名字價值倍增。然而早在2011年8月,他的名字就已經被無錫女老板虞敏潔搶注成了體育用品商標,僅花費了4460元。
有消息稱,這家企業買下“林書豪”商標也是為了轉手賺一筆錢,連林書豪的隊友“安東尼”也被該企業搶注。
搶注商標,真的是具有商業眼光的智者行為嗎?
專家觀點
1、 義烏商人能否取得iphone商標?
注冊iphone賣燈具純屬搭便車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知識產權室管育鷹教授介紹,我國的商標注冊采用世界通行的按類別注冊制度,即將商品和服務分為45類,每份商標注冊申請需指定類別。
蘋果公司在第11類上未將“IPHONE或iphone”注冊為商標,因此才出現iphone被搶注的問題。毫無疑問,從詞源上或任何其他語義上講,燈具都無法與“iphone”這一英文詞匯聯系起來,該申請是明顯搭乘iphone手機便車的搶注行為。
為防止前述這類搶注行為,我國《商標法》規定了其他補救措施,比如商標核準公告前的三個月的商標異議程序、商標核準后的商標爭議程序、連續三年不使用的撤銷制度等。蘋果公司正是利用異議程序力圖阻止該商標申請獲得注冊。
若認定馳名商標蘋果勝算大
管教授認為,蘋果公司異議的理由應當是我國《商標法》第13條對馳名商標的特殊保護。根據第13條規定,有些馳名商標雖然在中國未注冊,但不允許其他人在與該馳名商標同類的產品上搶注,避免造成公眾混淆;再者,對于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限制其他人在不同類別上搶注,因為這可能暗示該商品或服務與馳名商標所有人存在某種聯系,誤導公眾,使馳名商標所有人利益受損。
可見,蘋果公司要制止他人將“IPHONE或iphone”注冊在自己未注冊的其他商品類別上,就要提交自己的iphone是馳名商標的證據。比如公眾對該商標的知曉程度;該商標使用的持續時間;該商標的任何宣傳工作的持續時間、程度和地理范圍等。
被異議的商標在2010年8月才申請,相信像iphone這樣的商標,要證明在此日期之前在中國已經有相當高的知名度并不是非常困難的。只要這些證據得到商標評審委員會或者法院(如果將來官司打到法院)的認可,蘋果公司的異議就會成功。
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商標分會執委馬翔律師認為,iphone商標已成為事實上的馳名商標,應受到跨類保護和強保護。他曾代理伊利公司對溫州商人在水龍頭上注冊伊利商標提出異議,最終得到法院支持。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新的指導意見,對馳名商標將給予更大的發展空間。
2、 iphone商標是否受中國法律保護?
只要在中國注冊就會受保護
管教授認為,iphone已經在中國注冊,應受中國《商標法》保護。如果蘋果公司能證明iphone商標在中國廣為人知并享有較高聲譽,則其可以被認定為馳名商標。
盡管我國目前對馳名商標的認定持比較保守的態度,但那主要是在民事侵權案件引起的司法認定中;對商標注冊中明顯的不正當搶注行為,我國《商標法》在注冊程序中是明確反對的,對惡意搶注進行制裁甚至成為《商標法》第三次修改中呼聲很高的一個建議。
管教授稱,同樣,在承認和執行TRIPS協議的國家或地區,也有類似的馳名商標保護制度;我國的商標如果被搶注,也可以通過被搶注地的商標法或反不正當競爭法予以制止。不過,我國的一些老字號曾被國外企業在海外注冊,結果卻不一定都很理想,原因是權利人對商標等知識產權的保護意識不足,不像蘋果公司這樣,能在商標公告期內就發現被搶注的問題。
事實上,在我國如果公告無異議、商標核準后五年內也沒有提出注冊爭議的,即使是馳名商標被搶注也很難維權了,因為要證明他人搶注時的惡意通常非常困難。
3、搶注“林書豪”具有商業眼光嗎?
搶注“林書豪”是投機取巧行為
管教授認為,搶注“林書豪”商標與商業眼光毫無關系,只能說是一種投機取巧的行為。目前我國尚未形成誠信經營的商業習慣,法律制度和執行又存在著一定的漏洞,尤其是“職業商標客” 的存在背離了商標法律制度的本意,使得注冊商標專用權成了不當占有并用來倒賣牟利的信息資源。
正因為如此,《商標法》第三次修改中有很多人建議增加對惡意注冊的處罰。如果有證據表明其注冊的商標涉嫌侵犯他人(主要是與注冊者自己毫無關系的名人)的姓名權或其他在先權利或者注冊是為了高價倒賣給有需求的買主,就可以認定其惡意搶注,應當受到法律的懲罰。
當然,這些建議也還在討論中。關于“林書豪”商標,鑒于該商標已經獲得核準,林書豪只能依據自己的在先姓名權提起商標爭議,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撤銷該注冊商標。
4、 搶注商標是智慧還是胡鬧?
職業商標客會越來越沒市場
馬翔律師認為,搶注商標的行為不應得到鼓勵,正在修改中的《商標法》對制止搶注有更完善的條款。國家商標局曾對深圳某公司搶注的近百個上市公司簡稱全部予以撤銷,有企業試圖搶注世紀寶馬、豐寶、馬豐等商標都被制止。
發達國家的企業值得中國企業學習,如可口可樂和百事可樂,兩家公司各自有意區別,一個紅,一個藍。搶注iphone這種投機取巧的行為如得不到制止,會給中國的商標管理帶來負擔,也不利于民族品牌的成長。
管教授認為,通常搶注都帶有不正當牟利的動機,但難以簡單定性為違法。我國《商標法》是通過相對被動的撤銷機制來解決的,即如果已注冊的商標侵犯自己的權利,5年內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撤銷。 可見,如果在先權利人或利害關系人不及時發現,或發現后無法依法撤銷,搶注的商標在形式上是合法的。
要真正消除不利于市場競爭秩序的搶注現象,我國各界的商標法律意識還有待于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