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大家的印象里,法院判決書都是嚴謹、專業的。但你能想象到有一份法院判決書中,竟然到處充斥著“媽了個逼”這種粗俗的臟話嗎,難道是有人把法官給惹毛了,讓法官氣到在判決書中罵人嗎?
別緊張,法官還是很冷靜的。近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審結MLGB商標無效宣告請求行政案件,判決駁回原告上海俊客公司的訴訟請求,在判決書中,幾十處的“MLGB”、“媽了個逼”,讓人讀起來哭笑不得。
1、是的,你沒看錯,這個商標就叫“MLGB”,當你看到這四個字母的時候,你心里第一個反應是什么?我想大多數人都會聯想到那句臟話吧。但其實,“MLGB”是一個服裝品牌,品牌的創立人還是兩位明星——潘瑋柏和李晨。
根據品牌自己的解釋,“MLGB”的意思是“My life's getting berrer”(我的生活越來越好)的意思,是為了幫所有年輕人找回快樂。但顯然..法官看到這個商標的時候并不快樂。
2、“MLGB”商標,由上海俊客公司于2010年12月15日申請注冊,2011年12月28日核準注冊,核定使用在第25類服裝、婚紗、鞋、帽、襪、領帶、圍巾、皮帶(服飾用)、運動衫、嬰兒全套衣商品上。
神奇的是,這枚商標在2012年注冊成功,在2015年才被提出無效宣告,經過兩年多的答辯,在2017年11月23日被判決無效。
商標評審委員會認為:爭議商標由英文字母“MLGB”構成,該字母組合在網絡等社交平臺上廣泛使用,有“媽了個逼”的含義,該含義消極、格調不高,用作商標有害于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易產生不良影響。于是予以宣告無效。
李晨和潘瑋柏當然不服,畢竟牌子當初是商標局允許注冊的,這時候怎么又突然說有不良影響了呢?于是向北京知產法院提出訴訟。有趣的是,這個案件在法院內部也形成了兩部分觀點。
一部分人認為,作為網絡流行語,用“MLGB”指代“媽了個逼”的現象,形成的時間不長,局限在網絡環境,主要是年輕人群,在日常生活中并不常見,“MLGB”尚不能構成“媽了個逼”的固定含義。社會道德風尚取決于大多數人的認知,不能因為有人將“MLGB”指代“媽了個逼”,就認為兩者建立了固定聯系。
但是另一部分人認為,僅對特定群體而言具有負面含義的標志,同樣可以波及整個社會的道德風氣。現有證據表明,在青少年群體網絡社交中,以“MLGB”指代“媽了個逼”比較普遍,他們看到“MLGB”,基本第一反應就是與“媽了個逼”建立聯系,用“MLGB”指代“媽了個逼”已經形成了相對固定的含義。
經過一番激烈的討論,最終法院裁定駁回原告上海俊客貿易有限公司的訴訟請求。
3、“MLGB”被無效到底冤不冤?至少在他們自己看來,是很委屈的。因為在原告提交的證據中,提交了大量SB、NND、NMD、CNM、MLB、NMB、NB、TMD、TNND、MD、MB、NMD申請及已注冊信息。
另外,在宣傳中,上海俊客公司認為自己以顯著的方式突出對商標含義My Life is Getting Better的宣傳,足以使相關消費受眾形成對商標正確含義的認識。
不過,法院認為上海俊客公司雖然主張其使用的“MLGB”標志是‘My life is getting better’的縮寫,但是并無證據表明這種縮寫方式是英文中常見的表達。另外上海俊客公司不知道出于什么心態,還申請了一個“caonima”商標,也被當成存在主觀惡意的證據,認為爭議商標申請注冊時即具有迎合低級趣味和叛逆心理的意圖。
無論怎么辯解,“MLGB”都已經難逃被無效的命運,剩下的“caonima”商標狀態目前正常,但是恐怕接下來也會面臨一大波無效申請。
其實,正如我們看到的,市場上還存在著大量這類商標已經被注冊,這類商標到底會不會被誤解?是否會造成影響?如果注冊后,應該怎么使用才能避免造成不良影響,這都是值得我們探討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