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商標,想必大家腦里會閃過一眾名牌。商標其實是區別商品或服務來源的一種標志,每一個注冊商標都是指定用于某一商品或服務上的。如提到長虹,人們會想到彩色電視機;提到茅臺,人們會想到酒。所以,當企業用對商標,將會給企業帶來巨大的利益。
因用對商標,帶來50億收入
有的企業總是能未雨綢繆,搶占先機。
1999年,在汽車行業還沒發現電子商務的好處時,通用汽車率先建立了一個B2B電子商務網站——TradeXchange,并將每年高達870億美元的采購業務完全通過該網站進行。
在這個網站,不僅滿足自身的采購業務,來自日本、法國等30000多家供應商也將在這一系統上進行交易,而通用汽車在這之中收取1%的的手續費,專家估計這將為通用汽車帶來了每年50億美元的收入。
最令人欽佩的是,跟業務相關的商標,通用汽車也早早就已經準備好了。在1998年通用汽車就已經申請注冊了42類(網站建設)以及35類(廣告)兩類商標,建設網站必備的就是這兩種商標了。這種先見之明一方面來自于當時美國大力推動電子商務發展,另一方面也來自于通用汽車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
通用汽車注冊的商標,有一個是第35類商標。在商標界,35類商標絕對算的上是一個特殊的存在,有人說它是“萬能商標”,也有人說“一日不注后悔終身”。
2016年11月,“今日頭條”因為涉嫌商標侵權問題,被某廣告有限公司告上法院,差點遭索賠1億元,原因就出在第35類商標上。
下面,看看兩個案例你就知道第35類商標有多重要了!
案例一:
A是一地區的糖果連鎖經營店,有“新禧”牌商標為店名進行經營,且注冊了“新禧”商標第30類(糖果類別);B是同一地區的個人,在A后面注冊了“新禧食品”商標32類(飲料類)和“新禧食品”商標35類、“新禧食品”商標43類(餐飲、咖啡店等相關)。
B就不做任何廣告推廣傍著A的“新禧”商標的知名度,直接用“新禧食品”為店名做起了冷飲連鎖店,消費者以為是“新禧”和“新禧食品”為同一家企業,購買B的低檔產品,大失所望對A也失去信心,A因無35類商標權及相關產品的商標權是有苦說不出,損失慘重,因想做全國高端食品品牌,被逼無奈選擇從起新商標名字放棄了使用已久的“新禧”老品牌。
案例二:
假設X為服裝生產廠家,只在20類注冊了與服裝類商品有關的“羋月”商標,Y在第35類注冊了與X同名的“羋月”商標;原則上Y可以以“羋月”商標為名開一家服裝店,只要銷售的商品不是X企業的商品就不構成侵權。類似情況中,對于消費者卻會將X的服裝和Y的服裝店中銷售產品認為是同一家商品。如此一來,Y店的低檔商品瞬間傍了X的品牌,X無疑會有巨大的經濟損失。
那么第35類商標到底是一個怎么樣的存在呢?
35類商標是屬于服務商標,包含了產品商標在市場上的廣告,市場營銷,進出口代理,商業活動等。
具體包括以下群組:
【3501】廣告
【3502】工商管理輔助業
【3503】替他人推銷
【3504】人事管理輔助業
【3505】商業企業遷移
【3506】辦公事務
【3507】財會
【3508】單一服務
【3509】藥品、醫療用品或批發服務
主營業務為以上群組的以及業務范圍涉及到這些群組的企業,像是互聯網企業、電商等都是需要注冊第35類商標。
大掌柜再此提醒大家:出于防御和規避風險的目的,企業絕不能忽略第35類商標的注冊!第35類商標雖不是真正的“萬能”商標,但是相關企業,對于一個商標,是需要聯合第35類商標才能得到有效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