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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20
商標爭議?
近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對新加坡伊頓國際學校(下稱新加坡伊頓)訴北京伊頓國際幼兒園有限公司(下稱北京伊頓)侵犯伊頓商標權糾紛案作出終審判決,認定北京伊頓行為構成商標侵權,判令其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賠償新加坡伊頓80萬元。至此,歷時兩年多的伊頓商標爭議塵埃落定。
新加坡伊頓是新加坡知名教育集團,成立于1995年,在全球設立了100多所學校。2002年,新加坡伊頓在中國申請注冊伊頓商標,并進入中國市場。2003年年初,新加坡伊頓在江蘇蘇州注冊成立首家在中國的國際學校,之后又陸續在中國20多個城市成立40家學校。
北京伊頓的投資方是亞洲拓展集團,該集團曾多次與新加坡伊頓聯系并洽談在中國合作開辦伊頓幼兒園事宜。未果后,亞洲拓展集團以“伊頓”作為企業字號注冊了北京伊頓國際幼兒園有限公司,并在廣告宣傳中突出使用“伊頓”二字。
新加坡伊頓認為北京伊頓的行為侵犯了其在先注冊的伊頓商標專用權,對其造成不良影響,2015年1月將北京伊頓告上法庭,要求其立即停止相關侵權行為。
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作出終審判決后,新加坡伊頓代理人——來自北京康瑞律師事務所的李亞莉律師表示,該判決結果對新加坡伊頓來說,是多年知識產權維權的圓滿結局。通過該案,新加坡伊頓對中國知識產權保護更有信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