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2日宣布,蘋果公司已與深圳唯冠公司就IPAD商標案達成和解,蘋果公司向深圳唯冠支付6000萬美元,蘋果將獲得IPAD在中國內地的使用權。業(yè)內人士稱,這是國內所涉金額最高的一起知識產權案,對國內外企業(yè)在中國市場布局敲響了警鐘。可見知識產權很重要,千萬不要為別人做了嫁衣,若想了解更多商標資訊都可以訪問開心財稅注冊商標代理,開心財稅為您提供免費商標查詢,希望能幫助到各位。接下來隨小編來了解下詳細資訊吧。
一字億元的天價和解金
6月25日,廣東高院向雙方送達了民事調解書,該調解書正式生效。日前,蘋果公司已按調解書的要求向廣東高院指定的賬戶匯入6000萬美元,并于6月28日向該案的一審法院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上述民事調解書。
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日向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送達了將涉案IPAD商標過戶給蘋果公司的裁定書和協助執(zhí)行通知書。這意味著,蘋果公司與深圳唯冠IPAD商標權屬糾紛案圓滿解決。
“6000萬美元,相當于3.8億元,也就是1個字母將近1億元,如此高昂的支付金額在國內知識產權業(yè)內是史無前例的。”上海大學知識產權學院院長陶鑫良說,這無論是給國內企業(yè)還是跨國巨鱷都敲響了警鐘,在知識經濟時代,知識產權在企業(yè)做重大經營決策中顯得舉足輕重。
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中心研究員趙占領說:“從法律上來講,蘋果在本案中比較理虧,原因在于轉讓合同中存在重大失誤,但目前的結果,對于蘋果是可以接受的,和解對于雙方都是最好的結果。”
深圳唯冠代理律師謝湘輝對記者說:“蘋果與深圳唯冠在IPAD商標糾紛一審中愿意支付100萬元,二審中愿意支付1億元,此次通過廣東高院大量的調解工作,包括創(chuàng)造條件讓雙方充分交換意見,最大限度地滿足雙方當事人的合理訴求。”
最終雙方確認以6000萬美元一攬子解決有關IPAD商標權屬糾紛,并簽署了調解協議。“但與深圳唯冠當初4億美元的預期,還相差甚遠。”謝湘輝說。
蘋果或將開售新iPad
雙方和解后,IPAD在大陸的商標權益將全部轉移給蘋果公司。這意味著,深圳唯冠此前在上海浦東、深圳福田等法院對蘋果公司提起的訴訟,以及在全國向多個工商部門提起過的50-60宗投訴,都將全部撤銷。
謝湘輝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證實了這一觀點,并透露目前深圳唯冠已經在著手處理相關工作,并且以后都不會再向蘋果提起任何關于IPAD的訴訟或者投訴。
手機中國聯盟秘書長王艷輝說,蘋果用6000萬美元換一張iPad在大陸銷售的“通行證”,較其今年一季度79億美元,相當于平均每日在中國市場進賬8777萬美元(約合5.5億元),還是很劃算的。
記者從電信設備進網管理網站上查詢到,由蘋果電腦貿易(上海)有限公司申請的一款型號為A1430的WCDMA無線數據終端已獲得入網許可,有效期從2012年5月28日至2015年5月28日。
截至記者發(fā)稿時間,蘋果并沒有對何時在大陸發(fā)布新一代iPad作出表態(tài)。
企業(yè)須盡快補上知識產權課
蘋果與深圳唯冠的商標糾紛案,只是近年來中外企業(yè)間商標訴訟的典型一例。
最近幾年,中外企業(yè)知識產權糾紛案不斷增加,甚至有不斷蔓延之勢,如西門子搶注海信商標案、華為訴摩托羅拉侵犯知識產權案等,相關各方都圍繞知識產權展開過激烈博弈。
古坦科技創(chuàng)始人石安表示,蘋果和深圳唯冠的最終調解對如何提高企業(yè)的商標保護意識,尤其是在國際商業(yè)環(huán)境中如何保護自己的權益,以及如何合法有效獲取自己的商標權益,都有著非常重要的借鑒意義。
陶鑫良也指出,蘋果和深圳唯冠的案件不僅對中小企業(yè)帶來啟示,更是對跨國產業(yè)巨鱷有著重要影響。此案件的啟示主要有三點:一是在知識經濟時代,企業(yè)的重大經營決策離不開知識產權;二是蘋果當初百密一疏,為其早期工作不到位付出了巨額代價;三是案件的背后是利益,雙方商標之爭實質在于市場利益的商戰(zhàn)。
“知識產權雖然看似無形,卻是企業(yè)最重要的資產,企業(yè)在知識產權轉讓、許可等過程中若沒有高度重視、謹慎行事,很可能付出慘痛代價。”趙占領向記者表示,此次蘋果付出的高額和解金,告誡企業(yè)需要高度重視知識產權,確立知識產權戰(zhàn)略,盡快建立完善的保護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