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阿v视频-成人无码视频-成人免费毛片漫画-日韩av综合-亚洲欧洲一区-日韩欧美第一页-欧美黄色视屏-麻豆成人91精品二区三区-主妇的呻吟hd中字电影-琪琪久久-成人精品一区二区三区电影-台湾佬中文在线-日韩裸体-av天天在线-xxxxwwww在线观看-中国美女专干屁股眼-国语对白91-日本伦理一区二区-高跟91娇喘-色悠悠久久综合-欧美日韩在线网站-双性尿奴穿贞c带憋尿-男生尿隔着内裤呲出来视频-亚洲图区综合-欧美xxxxx少妇-国产日韩av一区二区-色欧美88888久久久久久影院-91性感美女视频

商標轉讓過程中的這些風險你可能還沒注意到
2020-12-22 21:05:47
68828次 2017-08-17 商標轉讓網?

  商標申請總量逐年上升,商標在不同權利主體之間的轉讓行為也愈加的頻繁,在網絡搜索引擎上以“商標轉讓”“商標交易”為關鍵詞進行搜索,會出現大量的商標交易網站及琳瑯滿目的待售商標。

  有交易就必然有風險,商標交易也不例外。從轉讓程序的啟動再到實體權利的順利移轉,商標交易的每一環節都需要交易雙方謹慎對待,現行的法律制度下,這種謹慎的態度對受讓方而言,顯得尤為重要,以下,筆者將結合實際案例對商標轉讓過程中的法律問題進行簡要分析。



  一、商標權權利本身存在瑕疵

  在這里的“權利瑕疵”是指任何可能對轉讓商標之權利完整性造成損害的法律事實,可能使得受讓人在使用轉讓商標時遭遇各種各樣的限制,有的甚至會導致受讓人難以取得商標權利,主要包括:

  1.無權處分

  在現實生活中,很多商標轉讓人在處分權受到限制的情況下仍然與受讓人訂立商標轉讓協議,從而出現權屬糾紛。例如未得商標共有人的同意而簽訂轉讓、許可合同。

  在成都君客木業有限公司與榮其權、劉碧英商標轉讓合同糾紛案中,轉讓人榮其權在婚姻存續期間內與成都君客木業有限公司簽訂了轉讓以榮其權為注冊人的8件“君客”系列商標的商標轉讓合同,后榮其權與其妻劉碧英離婚,由于該8件“君客”系列商標均屬于劉碧英與榮其權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該商標轉讓未經過劉碧英本人的同意,劉碧英在得知轉讓事宜之后以榮其權擅自處分夫妻共同財產為由向商標局提出異議,商標局隨即向成都君客木業有限公司發出補正通知書,要求成都君客木業有限公司補正劉碧英同意商標轉讓的公證書或者法院審理完畢案件之后向商標局提供相關生效的法律裁決,但由于榮其權之妻拒絕追認此商標轉讓合同,且榮其權與其妻劉碧英調解離婚之后,調解協議書所確定8件“君客”系列商標被分割給劉碧英,因而此前榮其權與成都君客木業有限公司所簽訂的商標轉讓合同雖然仍然有效,但是因劉碧英已經通過法院裁決取得了“君客”系列商標的所有權且拒絕將上述商標轉讓給成都君客木業有限公司,榮其權與成都君客木業有限之間所簽訂的商標轉讓合同之目的已然能不能實現,只能解除。由此可見,受讓人在與轉讓人簽訂商標轉讓合同前,查清權利歸屬狀態,尤為重要,因為一旦權利主體之一不同意轉讓,除非事后取得該權利人的同意,則受讓人極有可能因為此而無法獲得最終的商標權。

  2.在權利之上設定各種權利負擔

  商標轉讓過程中的權利負擔主要包括他人在被轉讓商標上設定了優先受償權、過長的許可使用時間或者是質押權、抵押權等妨礙受讓人順利使用、取得轉讓商標之完整權利的權利負擔。

  2006年4月,立白集團以3100萬的天價取得23件“奧妮”商標,但是香港奧妮公司表示其自2004年起就獲得了近20年的商標使用權,未經香港奧妮公司的許可使用“奧妮”商標的行為均屬于侵權行為。香港奧妮公司享有獨占許可使用權,在獨占使用期間,商標注冊人依約定不能使用注冊商標,即使此時商標已經轉讓給他人,依然不能對該商標進行使用,類似于物權法上的“買賣不破租賃”制度,在這種情況下,受讓人立白集團雖然獲得了商標的所有權,但是立白集團并不能實際對該商標進行使用,而商標最核心的價值就在于其使用價值,如若轉讓前商標已經許可給他人使用且許可時間較長,受讓人所轉讓過來的商標就僅僅是一個空殼子而已,無法實際獲得凝結在該商標上的商譽及利益。

  一般而言,在被轉讓商標之上所設立的權利負擔會剝奪受讓人對此商標所享有的最重要的利益,因而,受讓人在轉讓之前需要對被轉讓商標之上的權利負擔進行較為全面的調查。

  3.權利狀態不穩定

  一個商標從申請到注冊成功再到期滿等待續展,會經歷多個階段,在這些時段里,商標極有可能會經歷諸如駁回、撤三、異議、無效宣告等行政爭議程序,如果被轉讓的商標處于上述行政爭議程序中,其權利即處于不穩定的狀態,商標權面臨著滅失的風險。

  在剛東安、田桂杰商標轉讓權糾紛一案中,田桂杰與剛東安于2008年3月2日簽訂《商標轉讓協議書》,主要內容為:田桂杰將第14類3621143號和第39類3621972號“鐵人”兩個注冊商標轉讓給剛東安,剛東安向田桂杰支付25萬商標轉讓費。2008年8月28日案外人大慶石油管理局委托他人向商標局提出撤銷上述兩商標的撤銷申請,2009年8月26日商標局做出撤銷上述兩商標的決定,復審階段商評委維持了商標局的決定,位于第14類、第39類的“鐵人“商標被撤銷。因案外人的撤銷申請致使上述商標轉讓合同目的無法實現,合同最終被解除。

  根據商標法的規定,任何人就注冊已滿三年的商標都可以向商標局提出撤銷連續三年不使用注冊商標申請,對于注冊已滿三年的商標,受讓人在受讓商標之前對于被受讓商標在前三年內的使用情況應進行較為充分的調查,以防被他人提起撤三申請。

  此外,還應明確被轉讓商標是否正處在諸如商標異議、無效宣告等行政爭議程序之中,防止轉讓過來的商標最終落入無效的狀態。

  二、商標轉讓程序中風險重重

  現行商標法第42條,集中規定了商標轉讓的形式要件,但面對實際生活中的出現的各種法律糾紛,現行商標法所規定的商標轉讓制度仍然不夠完備,這導致在商標轉讓過程中,程序性風險層出不窮。

  1.商標轉讓手續采用形式審查難以避免實體權利錯誤

  《商標法》第42條第一款明確規定:“轉讓注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并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質量。”

  商標局在對轉讓申請進行審查時要求轉讓人和受讓人在轉讓申請書上簽字或者蓋章,基于效率的需要,商標局對簽字或蓋章的審查主要是形式上的審查,審查簽字或蓋章是否一致,對于偽造的簽字或蓋章往往難以通過形式審查及時發現,從而造成非法轉讓的行為發生。

  浙江金剪刀服飾有限公司原名為樂清正泰服飾有限公司,其在向商標局進行名稱變更申請時意外發現原本屬于自己的5件商標被轉讓給了香港某公司,且其中一件商標還經過二次轉讓給了另外一家香港公司,為了維護自己對著5件商標的所有權,金剪刀服飾有限公司向商標局申請將這5件商標中的兩件商標轉回給自己,并得到了商標局的核準。這樣就造成了一件商標歸屬于兩個所有人的局面。后金剪刀服飾向法院提起了訴訟,在訴訟中,金剪刀服飾堅持認為自己沒有授權轉讓這5件商標,是香港某公司偽造了其章戳;香港某公司則訴稱其從未偽造原告的公章,5件商標的轉讓均獲得了原告金剪刀服飾的真實授權,二者僵持不下。實踐中此類案件并不少見,1994年臺灣立安貿易股份有限公司在商標局申請注冊了“POLO及圖“商標,但到2004年申請續展時才發現自己的商標已經兩次被非法轉讓。上述兩個案件中,轉讓人對于自己商標被轉讓的情況幾乎完全不知情,這表明,商標轉讓過程中形式主義的審查方式往往導致在遭遇此類案件時無法辨明商標轉讓是否出于轉讓人真實的意思表示,從而導致了糾紛的發生。

  2.商標轉讓合同生效與商標權利正式移轉存在時間差

  商標權雖然是私權,但是商標的交易往往與公共利益緊密聯系,因此,商標的自由流轉必須受到一定的限制,《商標法》第42條第三款規定:“對于容易導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轉讓,商標局不予核準“、第四款規定”轉讓注冊商標經核準后,予以公告。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由該這幾個條款可知我國對于注冊商標的轉讓并不采取完全的意思自治原則而是采用了核準制,即商標的轉讓必須經過商標局的核準,并自公告之日起發生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移轉。

  商標轉讓合同生效與商標權的實際移轉并非同時發生,合同生效與商標權實際移轉之間其實存在著一定的時間差,在雙方向商標局申請轉讓之后,商標局公告之前,還需要經過一個核準程序。

  在達能與娃哈哈集團商標之爭中,雙方于1996年簽訂了《商標轉讓合同》,此份合同是為了履行合資經營合同而簽訂的,但是根據1996年實施的《企業商標管理若干規定》第八條的規定,商標轉讓有一個前置程序,即應先報商標局核準之后,雙方才能正式向國際商標局申請商標轉讓,對可能產生混淆、誤認或者其他不良影響的轉讓申請,商標局不予核準,予以駁回。由于當時商標局認為娃哈哈馳名商標的轉讓不符合我國國家政策對于企業馳名商標的保護及民族產業的發展,會對公共利益造成不利影響,商標局作出了不予核準的決定。因而商標權的移轉并未完成,盡管商標轉讓合同仍然有效,但商標權應歸屬于娃哈哈集團。物權法上的區分原則在商標權的轉讓中得到淋漓盡致的體現,簽訂商標轉讓合同在民法上是一個典型的債權行為,但商標權的變動則需要當事人完成給付義務并履行法定的程序。商標轉讓合同成立并生效是商標權移轉的原因,但商標權的移轉則有其獨立的構成要件,依據現行商標法的規定,轉讓完成須經商標局核準并予以公告。

  因而,在簽訂商標轉讓合同之后,如若轉讓申請未通過商標局核準或者雖然通過核準但未進行公告或轉讓人簽訂協議之后不進行登記就極有可能導致糾紛的產生。

  3.一并轉讓的范圍如若界定不清不利于受讓人未來發展

  《商標法》規定:“轉讓注冊商標的,商標注冊人對其在同一種或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應當一并轉讓”,《商標法》將一并轉讓的范圍限定為“相同或類似商品(服務)上注冊的相同或近似的商標”,但在實際情況中商標轉讓人分割轉讓其商標的行為也屢見不鮮,某些商標權人保留被轉讓商標在相同、類似商品或者是關聯性極強的商品上的注冊以便于日后搭附他人苦心經營的商譽。

  在美國,“LOUIS KEMP”是水產產品上的知名商標,主要使用在魚醬產品上,此商標的最初申請者為自然人路易.坎普,路易.坎普將此商標轉讓給了奧斯卡水產公司,后奧斯卡水產公司又將此商標轉讓給了大黃蜂水產公司,經過大黃蜂水產公司的積極宣傳和使用,使用了“KEMP”商標的水產產品在美國幾乎家喻戶曉,該商標的最初所有人也即轉讓人路易.坎普為了分一杯羹,決定在糙米產品上使用“KEMP”商標,但此種使用必然招致大黃蜂水產公司的反對,此時路易.坎普就在最初與奧斯卡水產公司簽訂的商標轉讓協議上做起了文章,原來根據路易.坎普與奧斯卡水產公司簽訂的商標轉讓協議,路易.坎普保留了其在其他非魚醬產品上使用“KEMP”商標的權利。最后法院認為即使存在此份商標轉讓協議,但在糙米產品上使用“KEMP”商標已經造成了消費者的混淆誤認,因此必須禁止路易.坎普在糙米產品上使用“KEMP“商標。盡管法院支持了大黃蜂水產公司的訴求,維護了其商譽,但此案例依然告訴我們商標轉讓協議必須要嚴謹、清晰、細致,協議需要對商標的名稱、圖案設計、轉讓范圍、轉讓時間以及轉讓人保留的權利做出具體的規定。

  看似簡單的商標轉讓實際包含著很多隱形的風險,筆者所在本文中所列舉的商標轉讓中的法律風險僅僅是非常小的一部分,實踐中因商標轉讓而產生的法律糾紛千差萬別,要想更好的防范這些風險,的確需要經驗豐富的代理人和律師進行協助,在商標轉讓之前做好全面的調查并給出專業的法律意見,以排解轉讓人和受讓人的后顧之憂。

?????? 看了這篇文章的人還看了:拿到證書,商標轉讓,商標就一定是你的嗎?

我們的優勢
上門服務

支持POS機刷卡

最快1小時上門交接資料

專業服務

具有10年以上財務工作經驗

嚴格按照新三板財務標準做賬

價格透明

拒絕隱形消費

價格全稱透明合理

支付隨心

支付寶掃碼支付、POS機刷卡

微信掃碼支付、現金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