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工商局(以下簡稱“北京工商”)發布《關于深入實施首都商標品牌戰略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中稱,建議在商場、超市及有形市場深入推行北京注冊商標授權經營制度,對實體市場的招商工作現新標準。
《意見》中指出,推行商標授權經營制度,構建商標保護長效機制。推進爭創北京市無假冒商標示范商場(店)工作,在商場、超市及有形市場深入推行商標授權經營制度,引導經營單位完善內部管理和自律機制。據了解,商標授權經營制度是指在工商機關的指導下,市場經營單位(市場開辦者)要求進場商戶提交所銷售商品涉及的注冊商標相關證明材料,建立商標檔案,以證明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合法性,達到事前防范侵權商品進入流通領域目的。
商場、超市向商戶出租攤位,有義務對商戶出售商品的種類、質量等進行監督,制止售假現象。但實際上,超市、商場對商戶的管理是“失控”的,商場、超市入駐商戶售假事件屢見不鮮,當正品起訴違法商戶時,超市、商場是否對品牌構成侵權,這一直是爭論的焦點。
早在2011年,艾爾弗雷德·鄧希爾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艾爾弗雷德公司”)以北京歐尚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歐尚公司”)、北京歐尚超市朝陽北路店、北京歐尚超市豐臺店出售假冒艾爾弗雷德公司旗下品牌——登喜路商標商品為由,將歐尚公司、北京歐尚超市朝陽北路店、北京歐尚超市豐臺店訴諸法庭。最終,案件以歐尚公司、北京歐尚超市朝陽北路店、北京歐尚超市豐臺店敗訴而告終。
北京奕鑫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東陽在接受北京商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在市場經營中,一些超市、商場對于進場商戶的“品牌”把關不嚴格,僅憑借商標受理通知書便讓商戶進入市場。但受理申請書不足以證明商標的真實身份,部分待審商標可能存在侵權問題,而現有商標法規定商標的審查周期是9個月,這讓一些傍名牌商業主體有了鉆空子的機會,在實際經營中造成消費者的混淆和誤認。一些工商行政機關往往以商標局的實質審查結果來判斷品牌之間是否存在侵權問題。
另外,劉東陽認為,《意見》中提到的“要求商戶提供注冊商標相關證明材料”,嚴格了商戶進場規則。商標有注冊商標和未注冊商標之分,只有進入注冊公告后的商標才能稱之為“注冊商標”。《意見》對之前僅要求受理通知書或不要求注冊商標證明的商場、超市,提出嚴格的招商、審核要求。另外,《意見》發布后,也將加強商場、超市的注意義務,對于進入的品牌要嚴格把關,不能縱容侵權,有效凈化市場。
與此同時,北京工商希望通過加強商標品牌建設的指導和服務,強化商標品牌應用的監管和保護,實現企業的商標注冊、運用、保護和管理能力全面增強,促進消費品標準升級和質量提升,著力培育“北京服務”、“北京創造”品牌,打造“品牌北京”,形成一批代表首都產業和區域優勢、代表北京企業形象和競爭力的知名商標品牌,全市有效商標注冊數量穩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