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心財稅訊 藥房職員涉向喬裝成游客的海關關員推銷花旗參時聲稱“一斤700元”,又轉動貼上價錢牌的玻璃瓶,令關員看不見價錢牌內容,最后關員結帳時被收取11,200元,他才被告知交易是以兩為計價單位。職員隨時被埋伏的其他關員拘捕,他否認就消費者作出誤導性遺漏營業行為罪,昨在東區裁判法院審訊。
據了解,28歲被告林燊被指在去年3月3日在銅鑼灣怡和街御藥坊藥業香港有限公司犯案,辯方指被告向放蛇關員推銷時,玻璃瓶價錢牌上的數字及計價單位都面向關員,惟關員不同意,強調當時僅看見數目字“7”,他想探身看清楚,被告立即轉動玻璃瓶。
辯方盤問案件主管、海關版權及商標調查科督察曹憲龍時提到,曹于2015年12月委派另一名姓李高級督察到另一間房試放蛇,當時李亦指該藥房的職員轉動玻璃瓶,惟最后據藥房的監控所拍得,職員實沒轉動瓶子,兩職員終罪脫。曹今承認當時不知道該藥房安裝閉路電視,辯方要求他解釋為何閉路電視片段與李的供詞不同,惟裁判官回應指“我諗佢都想知”。辯方有質疑本案與該案相類似,惟曹強調沒有叫本案放蛇關員加插例如轉動玻璃瓶的證供。裁判官裁定被告表證成立,案件押至8月2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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