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很多商標注冊人可能會有一個認識上的誤區,即商標一旦注冊下來后,就高枕無憂了,但事實并非如此,商標注冊成功后可以會面臨的狀況有被宣告無效以及撤銷連續三年不使用。
商標撤銷三年不使用,有利有弊,是一把懸在所有商標權利人頭上的雙刃劍。
近年來,隨著國家在戰略層面上對知識產權的重視,以及競爭意識和市場推廣等各種綜合因素的影響,大家的商標保護意識普遍增強,撤三也開始逐年遞增,慢慢進入大眾視野!
從國家商標局公布的數據來看,近年來,撤銷案件持續增長,2013年各類撤銷申請量為一萬兩千多件,2014年各類撤銷申請量為近一萬九千件,2015年各類撤銷申請量為兩萬多件
三年間,商標撤銷申請量差不多翻了一倍。
什么人,在什么情況下會對他人的商標提出撤銷連續三年不使用呢?
實踐中基本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撤三,大多數是申請人為了掃除商標權利障礙提出的撤三。
舉個比較極端的例子:
A是一家專業做各種膠帶的廠家,建廠十余年了,經銷商渠道遍布大江南北,生意做的還不錯,旗下B商標在同行中也具有一定的知名度,計劃申報省級著名商標。
可是2015年B商標被日一家株式會社提出撤銷連續三年不使用。
A拿著撤三答辯通知找到我們時,我們發現答辯期限已經只是幾天了,逐告知客戶需馬上提出答辯,以免商標被撤銷。
客戶瞬間情緒開始激動,說我的商標剛剛續展成功,我用了十幾年了,誰TM敢撤銷我的,還有沒有王法了。
當然,接下來是我們的普法時間,可是客戶聽說答辯還要錢的時候情緒又開始激動,我們又告訴客戶自行答辯不要錢,并詳細告知流程和答辯清單。
最終,這個客戶沒有選擇答辯,他的理解是這不符合常理,我的商標用了十幾年,在行業中具有較高的知名度,別人在沒有任何證據證明的情況下隨隨便便提出撤銷,難道國家商標局就能把我的商標撤銷了?
結果大家應該都猜到了,他的商標被撤銷了,可想而知,提出撤三的日本株式會社成功注冊了B商標……
這是一個真實的案例,并且這樣的案例不斷在上演,有些及時答辯保住了商標,有些沒有及時答辯甚至答辯通知書都不曾收到的,莫名其妙商標就被撤銷了。
撤銷,每年都在遞增,未來將會更多,誰也無法保證你的商標不被他人提出撤銷,那么商標權利人如何應對?
1.及時變更商標注冊地址,確保地址可收文。
商標局會根據商標的注冊地址發文,如果對應地址收不到文件,那么就無法做出答辯,這是很多商標權利人極易忽視的一個細節。企業搬遷后往往不變更地址,這會留下潛在的隱患,這個隱患,可能直接導致商標無效。
?2.保留商標使用證據
商標使用證據包含:銷售合同、發票、展覽、廣告等等,在這些商業活動中,商標權利人應該注意商標使用證據的留存,并在各種商業活動中載明商標的使用。很多客戶簽合同、開發票都不包含商標名稱,需引起注意。同時,在各種商業活動中不斷強調和突出商標的使用,也是企業品牌塑造的過程,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