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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29
馳名商標代理?
近日,《人民日報》刊發國家工商總局局長張茅指出:馳名商標是商標保護的法律概念,不是一種榮譽和商業宣傳概念。國際上,對馳名商標的保護,遵循市場規則,實行“個案認定、被動保護”的原則,即通過對涉案商標進行馳名商標的認定來加以保護。上世紀80年代,我國引入馳名商標制度時,市場經濟尚不健全,對馳名商標的認識還不清晰。在實踐上,強調政府主導,采取“批量認定、主動保護”的方式,即通過政府部門事先認定一批馳名商標,再予以法律保護,形成“馳名商標就是一種信譽、一種品牌”的概念和社會影響。
政府評選認定著名商標、知名商標的方式,面臨著政府“越位”的巨大風險。馳名商標是政府選擇性的支持扭曲了市場公平競爭。許多地方政府不僅評選著名商標、知名商標,還給予大量優惠政策,使企業產品獲得進入市場的特殊通行證,這嚴重違背了市場公平競爭的基本原則。
因此,做好馳名商標認定,不僅能保護自身合法權益,更是對自身商標保護的有效手段之一!更多關于商標新聞資訊請登錄開心財稅官網在線閱讀。開心財稅全國領先的知識產權交易平臺。致力于為廣大中小企業提供一站式的商標注冊、商標轉讓、商標專用權質押、版權服務。歡迎免費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