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初,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階段,企業所得稅的稅收設計決定著黨和人民的根本利益。企業所得稅是稅收設計的基本出發點,它調節企業創造的財富在國家和企業之間的直接分配。隨著國際競爭的加劇和企業集團跨地區、跨行業、全球化的發展,實施企業集團合并納稅制度已成為國際趨勢。
據記者了解,目前世界各大經濟體都允許企業集團整體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比如美國允許企業集團對持股超過80%的子公司繳納合并稅,德國允許母公司持股超過50%的子公司繳納合并稅,英國由持股超過75%的企業組成的法人集團繳納合并稅。法國允許持有95%以上股份的國內子公司繳納合并稅,澳大利亞允許企業集團對全資子公司繳納合并稅。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財務有限公司總經理盛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1994年,為配合經濟、稅收、金融、投資、外貿等領域的重大改革,國家允許部分試點企業集團共同繳納企業所得稅。2008年,我國新《企業所得稅法》改變了“獨立核算”為主要納稅人的做法,實行企業所得稅制,規定“除國務院另有規定外,企業不得一并繳納企業所得稅”,企業集團的子公司,無論持股比例如何,都必須獨立納稅,不得一并繳納。因此,從2009年起,已被批準合并納稅的試點企業集團停止執行原政策。目前只有改革后的中國鐵路總公司實行了合并納稅政策。
盛說,目前,中國宏觀經濟環境與前期相比發生了重大變化。一方面,隨著國內經濟增長的持續下滑和結構調整的深化,相當一部分企業集團的合并利潤大幅下降,甚至出現大規模虧損。考慮到我國企業集團大多屬于傳統行業,一般都是近十年成長起來的,未來一段時期的經營環境會更加艱難,“三趟一降一補”的任務會更加艱巨和艱巨。另一方面,隨著“一帶一路”戰略的深入,中國的一些行業出現了企業集團,如石油、石化、基礎設施、航運、設備制造等。,正面臨著加速走出去,全面參與國際競爭的格局。企業集團內部子公司之間的貧富差距會更加突出。不一起納稅會大大增加企業集團的稅負,影響其財務狀況,不利于輕裝上陣。
“十三五”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決定性階段。目前,大量實體企業集團面臨著極其困難的內外部環境。現階段,更需要改善政策環境,支持財稅政策,增強企業集團的國際競爭力。
因此,盛建議:借鑒發達國家的稅收管理經驗,對企業集團進行兼并繳納所得稅。考慮到目前的財政稅收壓力和企業集團的實際稅負,可以暫時規定100%全資子公司進行合并納稅,待一切條件成熟后,可以進行合并納稅的企業集團子公司持股比例也相應降低。
代表成員簡介:
盛,全國委員會委員。1958年3月出生,現任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財務有限公司總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