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是指商事主體用來區分彼此保持獨特性的一種標志。商標根據一定的標準并由相關部門認證可以分為馳名商標和一般的商標。那么馳名商標和一般商標的區別在哪呢,下面開心財稅小編就帶您來看看吧。
一、馳名商標和一般商標的區別
(一)馳名商標和普通商標的含義不同
馳名商標是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或者人民法院根據需要認定的一種商標類型,在中國國內為公眾廣為知曉并享有較高聲譽,例如:紅塔山、五糧液、聯想、海爾、東風等。而普通商標則不需要在中國為相關公眾廣為知曉,也不需要享有較高聲譽。
(二)認定或者獲取方式不同
普通商標一般是商標局認定,而馳名商標有時需要商標評審委員會的認定或法院的判定。
(三)保護強度不同
普通商標在正常情況下使用未受到特別法律保護的絕大多數商標。馳名商標一旦認定,就享有了特別的法律保護:
1、普通商標只能在獲準注冊的商品或服務類別上受到法律的保護,享有商標專用權,而馳名商標與其獨創性和顯著性而獲得不同程度的跨類保護;
2、馳名商標可以對抗其他人的惡意注冊,其它公司不得以該馳名商標作為域名注冊,其它公司不得以該馳名商標作為公司名稱注冊。
(四)對馳名商標的司法保護可以分為兩個層次:一是在注冊階段的保護,二是在注冊后發生商標侵權階段的保護。而對于普通商標來說只有在注冊成功之后才能受到法律的保護。
二、馳名商標的認定因素
認定馳名商標應當考慮下列因素:
(一)相關公眾對該商標的知曉程度;
(二)該商標使用的持續時間;
(三)該商標的任何宣傳工作的持續時間、程度和地理范圍;
(四)該商標作為馳名商標受保護的記錄;
(五)該商標馳名的其他因素。
《商標法》
第十三條:為相關公眾所熟知的商標,持有人認為其權利受到侵害時,可以依照本法規定請求馳名商標保護。就相同或者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未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已經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誤導公眾,致使該馳名商標注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