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轉讓是商標注冊人將其注冊商標贈送、售賣或轉讓他人所有和專用的行為。商標轉讓不管是對于轉讓方還是受讓方都是有很大的優勢,同時還能避免商標資源的浪費。那么商標轉讓中的無效情況有哪些呢,下面就和開心財稅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商標轉讓中的無效情況如下:
一、商標注冊證失效,這類狀況一般是指注冊商標有用期滿并在六個月寬展期內未提出續展請求,或該注冊商標接連三年停止使用的,或商標局已注銷的商標。
二、轉讓前私自改動了注冊商標的文字、圖形及其組合的,商標在注冊審核時是有官方備案的,如果在轉讓之后私自對商標的信息進行了改動,私行進行改動的注冊商標不得轉讓,且不受法律維護。
3、未經有關部門同意,自行改動注冊人名義、地址,以及其他事項而未辦理改動手續的,注冊人的稱號、地址具有唯一性和斷定性的特征,是斷定注冊商標專有權所有者的重要依據,不得隨意改動。
4、對可能發生誤認、混雜或許其他不良影響的轉讓注冊商標請求。
5、商標注冊人對其在同一種或許相似產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許近似的商標,沒有同時轉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