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州發布《關于鼓勵新引進企業總部的四條措施》進一步加強企業總部的引進,鼓勵市外大中型企業在福州設立總部、地區總部、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子公司或具有經營、結算、銷售、R&D職能的機構。
措施包括:今后在福州新注冊的企業總部,今年納稅200萬元以上的,可享受多項政策支持,包括企業貢獻獎、辦公場所獎、人才獎等。規劃福州各縣(市)、高新區、濱海新城等區域的商業辦公空間,配套企業建設總部大樓。在注冊工業園區建設總部基地,可參照工業企業土地供應優惠政策安排。支持福州以外有實力、資質等級高的建筑企業在福州注冊成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地區總部。支持新引進的工業企業總部開拓市場。(記者嚴俊凱)
(責編:吳舟、陳藍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