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的規劃重點是什么?
(1)預付款和最終結算。
按照《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按年計算,按月或季度預繳,年末后五個月內結清,結清應退稅款。所以企業要想在不違反稅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在一年的大部分經營期內節約成本,有更多的流動資金,就必須在合法的情況下盡可能少的預繳所得稅,尤其是不要形成年末預繳退稅的結果。
(2)企業為了擴大生產經營規模,往往會設立一些分支機構,然后就會面臨是設立分支機構還是子公司的決策問題。
從本質上講,子公司和分支機構是與母公司分離的,母公司對其擁有財務和人事控制權。但從納稅角度看,兩者有區別:子公司是獨立法人,獨立核算損益,是企業所得稅納稅人,可以獨立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分公司不是獨立法人,也不是企業所得稅納稅人,利潤與母公司一起計算納稅。因此,如果分公司虧損,可以在母公司利潤中彌補,從而減輕母公司的整體稅負。所以有虧損子公司的企業集團可以考慮通過工商變更將子公司改為分公司,匯總繳納所得稅。
(3)固定資產折舊、無形資產攤銷和遞延資產
在給定的收入下,折舊攤銷越大,應納稅所得額越少。會計上的加速折舊是一種有效的節稅方法。符合稅法規定的一定條件的固定資產,經企業申請,主管稅務機關審核批準后,允許縮短折舊年限或采用加速折舊法。企業要控制這些條件,滿足了就要積極向稅務機關爭取。固定資產價值小的,凡是可以計入當期損益的項目,都要盡可能計入當期費用。稅法允許企業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用途,合理確定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企業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盡可能選擇較低的凈殘值率。此外,雖然稅法規定了不同類型固定資產的最低折舊年限、無形資產攤銷年限和長期待攤費用,但企業在不違反規定的情況下,在確定折舊年限方面有一定的自主權。企業應盡量選擇較短的折舊或攤銷期。
(四)克扣工資、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
新所得稅法取消計稅工資制,允許納稅人真實、合法、合理的工資薪金稅前扣除;納稅人發生的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職工福利費,允許稅前扣除;納稅人撥付的工會經費中不超過工資總額2%的部分允許減稅;除特殊規定外,納稅人發生的職工教育費用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5%的部分,稅前扣除,超出部分結轉下年納稅。這些新稅法的規定是對內資企業的一大優惠政策。企業應該充分利用這些政策,但企業必須注意同行業的正常工資水平。如果工資性支出大大超過同行業正常工資水平,稅務機關可認為是“不合理支出”,進行納稅調整。
(5)借貸成本
根據借款費用的不同性質,新所得稅法對其處理方法作了不同規定,有的資本化,有的費用化,有的可以計入費用但需要納稅調整。企業可以考慮以下三種節稅方法:當企業處于虧損年度或前五年有可抵扣虧損時,利息費用應
新所得稅法規定,納稅人發生的公益性捐贈費用,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允許稅前扣除。這一規定與原所得稅法有很大不同:扣除比例發生變化。原稅法規定內資企業用于公益、救災捐贈,允許扣除年度應納稅所得額3%以內的部分;外商投資企業在中國境內為公益、救濟所作的捐贈可以扣除;扣除的計稅依據不同,原稅法是年度應納稅所得額,新所得稅法是年度利潤總額。如果有納稅調整項目,年度利潤總額和年度應納稅所得額是不同的金額,可能會有很大的不同。企業在考慮國外公益捐贈是否可以抵扣時,必須注意正確計算抵扣依據,準確把握抵扣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