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工商登記前置審批項目目錄(2017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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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調整增加了“營利性民辦學校(營利性民辦培訓機構)辦學許可”,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負責許可。
工商總局關于調整工商登記
前置審批事項目錄的通知
工商企注[2017]15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的決定》于2016年11月7日經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教育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聯合發布的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關于印發〈民辦學校分類登記實施細則〉的通知》(教發〔2016〕19號)和教育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修訂《關于印發〈營利性民辦學校監督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教發〔2016〕20號)明確規定正式批準設立的營利性民辦學校(營利性民辦培訓機構)按法律法規規定的管轄范圍到工商根據修訂請跟隨它。
附件:
1.工商登記前置審批項目目錄(2017年9月)
2.企業變更登記和注銷登記預核準指導目錄(2017年9月)
工商總局
2017年8月30日
工商企注字〔2017〕155號 附件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