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轉讓是我們獲取商標最快的方式。在實踐中,經常會問以下五個問題。所以今天邊肖會給你一個統一的答案,以后你可以給別人一個答案。
1.未取得商標注冊證的商標也可以轉讓
已提交申請并收到受理通知書但未獲準注冊的商標可以申請轉讓。但是,未注冊的商標可能有被拒絕的風險。轉讓后,風險將從轉讓方轉移到受讓方。
2、了解商標的法律地位
轉讓的商標是否是有效商標
在尋找喜歡的商標購買時,可以先在商標局官網查看商標的法律地位是否有效,了解商標是否被撤銷或注銷。
查詢并確認商標的使用壽命
《商標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核準注冊之日起計算。”第四十條規定“注冊商標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12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如果在此期間不處理,可以延長六個月。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從該商標最后一個有效期屆滿后的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該注冊商標。”
對于續展或展期的商標轉讓,雙方應記得在合同中約定雙方續展的義務。如果商標已被延長,轉讓不能被批準。
商標轉讓許可
轉讓商標前,受讓方應了解轉讓方是否已許可其他公司使用該商標。根據《關于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0條,“注冊商標的轉讓不影響轉讓前已經生效的商標許可合同的效力,但商標許可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商標轉讓后,被許可人可以在許可合同有效期內繼續使用該商標,這會對轉讓商標的受讓人造成不利影響。
對于之前許可給他人的商標轉讓,最好是轉讓方和受讓方就此問題達成一致,避免以后出現不必要的麻煩。
商標是否質押或凍結
轉讓前,受讓方需要注意轉讓的商標是否已經質押或凍結。經人民法院查封、質押登記的商標,在查封、質押期間,未經人民法院和質權人同意,不得轉讓。
商標是否被重復轉讓
為了騙取高額的商標轉讓費,一些不法分子以重復轉讓商標的欺詐手段欺騙急于取得商標證書的受讓人。因此,受讓人需要調查轉讓人提供的商標注冊證書的真實性以及轉讓人是否是商標注冊人,轉讓人的姓名是否與商標局官網上申請人的姓名一致。
3.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應當一并處理
《商標法》第二十五條第二款規定:“轉讓注冊商標的,商標注冊人應當轉讓在相同或者近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申請轉讓注冊商標不得造成誤認、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響。否則,商標轉讓申請將不會得到商標局的批準。
4.證明文件是否有效
雙方提供有效信息
如果雙方都是公司,則需要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以表明公司運營正常。雙方或一方為個人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證復印件。企業注銷或者死亡,自注銷或者死亡之日起一年內未辦理商標轉讓手續的,商標所有權自然消失。
如果商標地址和企業名稱不同步,將被拒絕
根據《商標法》第41條“如果注冊商標需要變更名稱、地址或其他
營業執照的信息需要與商標證書的信息一致。因此,轉讓方的營業執照或者地址發生變更的,應當同時變更商標注冊證上的地址或者企業名稱。否則將導致商標轉讓申請被拒絕。此外,受讓方的印章或簽名應與申請商標時的印章或簽名一致。
5、是否提交公證書
在目前商標轉讓的實踐中,商標局并沒有要求提交轉讓公證書。審查員在審查轉讓時,認為轉讓人的簽名或者公章與申請不符或者在其他情況下有疑問的,會出具更正通知書,要求提交公證書。
最好去公證處對商標轉讓的聲明進行公證,尤其是商標轉讓的公證。公證可以證明轉讓方的意思表示真實,主體資格合格,有利于保護商標購買者的合法權益,增強雙方的信任。公證可以促進公證當事人在轉讓商標時的誠實信用,防止欺詐和虛假轉讓,盡可能避免損失,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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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注冊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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