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貴州茅臺酒瓶上印刷的“飛天”商標所有權被法院判決易主,針對此事,貴州茅臺稱經營不受影響,公司已經購買了國外市場使用權。不過“飛天”商標判決僅值5000萬元,受到“飛天”商標原擁有者貴州省糧油食品進出口公司債權人的質疑。開心財稅商標注冊查詢網也提醒廣大電商,在企業日常經營管理中,應加強知識產權意識,提前做好商標保護戰略布局和管理,建立長效的商標防護機制,未雨綢繆,防范可能出現的商標危機,必要時應咨詢專業知識產權機構,謹防陷入商標侵權漩渦,對企業的前程和未來造成不利影響。
1966年廣西糧油進出口公司為出口茅臺酒需要,在國外注冊具有中國民族特點的敦煌飛天圖案,后來貴州茅臺在國內銷售時,也開始使用“飛天”商標,但是由于歷史原因,貴州茅臺并沒有商標所有權,其所有權仍歸貴州糧油。
10月11日,貴州省高院判決,將原屬于貴州糧油的“飛天”商標折價5000萬元,抵償貴州省商貿資產管理公司相應債務。
貴州茅臺法律部楊主任表示,這個判決不影響公司對“飛天”商標的使用,“貴州商貿是貴州糧油的上級單位”。對于2005年起貴州茅臺就未支付“飛天”商標使用費的原因,楊主任表示是因為債權債務沒有厘清。他透露,公司前兩年已經購買了“飛天”商標在國外市場的所有權,但是未透露購買價格。至于何時會購買“飛天”商標在國內的所有權,他表示目前還無信息可以透露。
安信證券分析師李鐵表示,目前市面上出售的貴州茅臺,在包裝印刷上都有“飛天”商標,貴州茅臺還有一個商標是五星,一般是特供酒用的,貴州茅臺使用“飛天”商標時間很長,放棄的可能性不大。
分析人士認為,貴州高院的判決,對貴州茅臺很有利,一方面“飛天”商標劃歸原合作對象的上級單位,有利于下一步合作;另一方面,如果將商標拿出來拍賣,由于商標潛在價值巨大,很可能出現惡意競價的結果,貴州茅臺的商標使用成本很可能因此提高。
“飛天”商標抵債5000萬元,引起了貴州商貿債權人長城資產貴州辦事處的不滿,長城資產新聞發言人文顯堂表示,“飛天”商標的歸屬權現在還不一定,公司已經向貴州高院遞交異議函。
關于“飛天”商標價值,一直以來都有著各種爭議。2002年,貴州糧油曾委托評估公司對“飛天”商標價值進行評估,評估師在分析貼有“飛天”標志茅臺酒2006年銷售額達到6.27億元的情況下,給予“飛天”商標評估價值7.08億元。
“是貴州茅臺這四個字值錢,飛天只是個圖形商標,脫離了這個就不值錢。”貴州茅臺法律部楊主任表示。
由于貴州糧油拖欠長城資產本息10.67億元,“飛天”早已被申請凍結。在凍結之后,貴州糧油又以“飛天”商標抵押,向中國銀行借款5000萬元,后該部分銀行欠款被劃給貴州商貿,本次貴州高院判決即是抵償該部分債務。在“飛天”之外,貴州糧油已無值錢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