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旅游必不可少的東西就是特產了。湖南特產、廈門特產、湘西特產、永州特產.....”但是,最近還就有這么一家名為廈門市譽海食品有限公司在所售餡餅的包裝盒上標注了“鼓浪嶼特產”字樣,被商標權持有者告上法庭,并支付50萬元賠償金!
“鼓浪嶼”竟是注冊商標!
眾所周知,鼓浪嶼是廈門市的著名景區,也是世界文化遺產。但是,其實“鼓浪嶼”也是廈門一家食品企業的老字號商標。
一家名為廈門市譽海食品有限公司在所售餡餅的包裝盒上標注了“鼓浪嶼特產”字樣,而廈門一家食品企業與老字號“鼓浪嶼”餡餅的商標持有人廈門興茂貿易有限公司認為侵犯了其商標權,將對方告上法庭。
商標持有人認為其產品包裝盒規格、內外裝潢、款式和圖案等與自己的包裝盒類似,容易造成消費者難以區分的情況。侵害了自身的注冊商標專用權,構成不正當競爭。
起初法院判決不侵權?
起初,法院審理認為譽海公司將“鼓浪嶼”三個字放在餡餅盒外包裝中顯眼位置,易造成消費者對產品的來源與原告產品產生混淆和誤認,侵害了原告享有獨占使用權的商標“鼓浪嶼”,判該公司應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賠償興茂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共計人民幣8萬元。
鼓浪嶼是知名的景點,作為商標有極高的價值。但同樣是因為“鼓浪嶼”是一個景點,因此法院認為,譽海公司是“合理使用作為地名的‘鼓浪嶼’”,認為并沒有侵犯興茂公司享受的商標權利。
隨后,兩家公司再次為此打起官司。
這次,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認為,譽海公司在涉案餡餅包裝盒上使用“鼓浪嶼特產”字樣中的“鼓浪嶼”,是作為地名使用,“意指鼓浪嶼的一種特產,系描述性使用而非商標意義使用”,不構成商標侵權;僅就“鼓浪嶼”字樣的使用,判決譽海公司向興茂公司賠償經濟損失25萬元。
關鍵:餡餅是否為鼓浪嶼特產?
最后,兩家公司的爭議在省高級人民法院有了結果。
在興茂公司看來,經過多年持續使用和宣傳推廣,‘鼓浪嶼’商標已具有較高知名度,為相關公眾所知悉。“鼓浪嶼”已是區別其他“餡餅”商品來源的商標標志。提起“鼓浪嶼”是可以想到興茂公司的鼓浪嶼餡餅的!
而且譽海公司在涉案餡餅包裝盒上使用“鼓浪嶼特產”字樣,足以造成相關公眾產生混淆,誤認為餡餅為鼓浪嶼行政區域的特產。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譽海公司應對其包裝上的標簽、廣告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但譽海公司并沒有足夠證據證明,“餡餅”是鼓浪嶼的地方特色產品。
最終,省高級人民法院在判決中指出:
“鼓浪嶼”作為老字號和在餡餅、糕點等食品上長期使用且已獲省、市著名商標等多項殊榮的商標,享有較高知名度。在這種情況下,譽海公司還在餡餅的包裝盒上標注“鼓浪嶼”字樣,該使用行為明顯容易造成相關公眾對其產品來源的混淆誤認。
譽海公司所售餡餅并非在鼓浪嶼生產(按照其產品標識,該餡餅產自廈門同安工業集中區),其生產制作也并不與鼓浪嶼區域特定的如土壤、水質、氣候等獨特的地理因素相關。
譽海公司無法提供證據,證明鼓浪嶼區域具有餡餅制作獨特的諸如傳統工藝、民間傳說等特定人文因素。
所以,無論從鼓浪嶼的地理或人文因素的角度,譽海公司在餡餅上標注“鼓浪嶼特產”都不具備正當理由。應當認定為構成不正當競爭。
最終結果:廈門譽海食品有限公司應立即停止在其生產銷售的餡餅包裝盒上標注“鼓浪嶼特產”字樣,并賠償興茂公司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幣50萬元。
很多企業想借勢老字號、大品牌從中撈上一筆,但是最后往往得不償失。所以,建議企業還是踏踏實實注冊個商標,才是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