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人姓名不能碰
也許你在市場上或是新聞中曾經見到“姚明”、“屠呦呦”、“莫言”商標出現。確實,名人本身自帶傳播力度,又方便好記,作為商標使用好像非常方便。我們也能看到許多名人商標被賣出天價的案例。
但在2017年,最高院出臺的新規再次明確政治、經濟、文化、宗教、民族等領域公眾人物姓名不能注冊為商標。因此,不要再浪費時間和金錢去注冊名人商標了。
??? 2、含"國"字的不能碰
“國酒”、“國窖”,只要有“國”字在,好像什么商標都很霸氣,也充滿了品質保證。一般這樣的商品還會加上天安門、國徽等標志,看著非常高大上。
然而現實很殘酷,帶有“國”字的商標基本上是不能通過的。股票一飛沖天的“國酒茅臺”商標也沒能幸免,商標一直沒通過。
《商標法》中嚴格的規定,國家名稱、縣級以上地名、具有政治意義的名稱或圖案等,這些都是國家明令禁止的商標,就算反復提交,也是一個被駁回的結果!
3、山寨大牌不能碰
你曾經買過山寨的商品嗎?是否也深受其害?山寨商標往往費盡心思想要往大牌上靠,然而這種行為其實是非常不理智的。
山寨、傍名牌、擦邊球的商標注冊是大多都會被認定混淆公眾,予以駁回。幾乎不可能獲得注冊,而如果不注冊就去山寨大牌,那就要承擔法律風險。
??? 4、低俗商標不能碰
還記得“叫了個雞”、“用心做鴨”嗎?許多商家為了博眼球,會用一些較為低俗的名字作為商標。雖然小編很理解現在商標取名真的難,也理解創意取名是主流。
但是創意和低俗也僅是一線之隔。
隨著商標局的審查越來越嚴格,低俗商標的過審率微乎其微。要知道,商標局審查員都是抱著寧可“錯殺”,不可放過的心態在審查商標。因此一旦發現商標有低俗嫌疑,那么就會毫不留情的駁回。建議還是不要以身試險,浪費時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