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使用權是商標權利人所享有的合法權利,未經權利人許可,任何人不得隨意侵犯權利人的商標權。但是在與權利人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后,權利人違約該怎么維權?如何追究權利人的責任?以下小編帶您一起具體了解權利人違反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維權措施。在此開心財稅中國商標網查詢的小編也提醒各位,在企業建立之初,就要有一個品牌和商標的意識,同時在取這個名字的時候,還要注意不要使用通用詞,也不要為了抓眼球去取一些嘩眾取寵的名字,這最終可能都會成為企業發展的瓶頸。如果做不起來還無所謂,萬一做起來了,到了最重要的關頭卻要去改名字,換品牌,那就是非常可惜了
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是指商標權利人授權給他人來使用商標專利權的合同。這是一種授權行為,權利人和被授權人是合同的雙方,任意一方違反合同規定,另一方即可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權利人違反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后,被授權人的維權措施:
1、可與權利人協商,請權利人停止違約侵權行為并賠償自身損失。
2、可向商標管理機構舉報或投訴,使商標侵權人停止侵權行為并要求權利人賠償因對方不正當競爭構成的損失。
3、向法院起訴權利人的違約行為并承擔因對方的違約行為給自身造成的損失。
起訴權利人舉證責任:
被授權商標使用許可者若要起訴權利人違反商標使用許可合同需承擔舉證責任。起訴后若舉證不能,證據不充分,無法證明權利人違反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則被授權商標使用許可者要承擔舉證不能的后果。
相關提示:
商標使用許可分為以下幾種:
1、獨占使用許可:指允許被授權人使用,權利人也不能使用。
2、排他使用許可:被授權人和權利人都可以使用。
3、普通使用許可:除被授權人可以使用外,權利人還可以授權給其他人使用。
小編最后提醒:
被授權商標使用許可者起訴權利人違反商標使用許可合同需要承擔舉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