蓮香樓1889年創立于廣州,靠粵式點心打出名堂。香港蓮香樓于1918年開業。1949年后,港穗蓮香分家。據介紹,廣州蓮香樓于上世紀80年代開始在香港銷售印有“蓮香”商標的月餅,并于1996年注冊。去年中秋節期間,香港蓮香樓為其“蓮香月餅”的注冊商標,與同出一源的廣州蓮香樓對簿公堂。
大水沖了龍王廟,自家人打自家人?
廣州蓮香樓的商標之爭鬧得沸沸揚揚之際,港穗蓮香樓的商標之爭日前已出結果。
日前,香港高院裁決,指廣州蓮香樓雖并非惡意搶注,但其注冊商標的確令公眾混淆,因此判香港蓮香樓勝訴。這意味著廣州蓮香樓從此不得以“蓮香”的商標在香港銷售月餅。
有業內人士則指出,此次香港官司敗訴,不僅影響廣州蓮香樓月餅在香港的銷售,而且也會影響其海外市場。
廣州蓮香樓公司總經理李輝表示:“我們一直在香港市場有產品銷售,更通過香港中轉,將產品出口,與香港飲食集團等也長期保持業務往來。”但李輝也坦承,廣州蓮香樓確實“在香港市場占有率不高”。
“蓮香月餅”伴隨省港澳半個世紀
據廣州老字號經營者陳云(化名)介紹,這意味著廣州蓮香樓再也不能使用“蓮香”的商標在香港銷售月餅,而“蓮香月餅”已伴隨省港澳半個世紀。
據介紹,上世紀50年代起,對于蓮香樓的月餅,無論是老廣州人,還是海外華人,口頭上都稱之為“蓮香月餅”,而且最傳統的蓮香樓鐵盒包裝,是在中間一個形似金錢圖案上印著“蓮香月餅”四個大字。這種稱呼和包裝使用了半個世紀。在省港澳地區,廣州蓮香樓生產的“蓮香”月餅已深入人心。
直到2000年開始,廣州蓮香樓才開始在月餅盒上使用“蓮香樓”三個大字。
能否以“蓮香樓”商標在香港銷售月餅?
有業內人士認為,廣州蓮香樓應該可以用“蓮香樓”的商標在香港市場銷售。
而律師則認為:“按照目前香港高院的判決,如果內地使用‘蓮香樓’的品牌銷售月餅,會有可能被認定惡意競爭,從而面臨懲罰的風險。”
某老字號經營者認為,即使出口香港的月餅數量不大,但是香港市場對于任何一家食品企業都有著戰略意義。
老字號要重視,知識產權保護
近年來,隨著中國法律的完善,越來越多的老字號傳人都開始打起爭奪戰。
北京老字號“信遠齋”嫡傳后人蕭宏莧起訴北京信遠齋飲料有限公司不正當競爭。不過,該訴訟請求最后被法院駁回,原告敗訴。
“這是歷史遺留問題,很難避免。”某老字號專家介紹說,1956年,國家實施公私合營,將所有的工業、商業收購回來,變成公有化。而由于廣州毗鄰港澳,廣州的很多老字號,在香港、澳門都有分支。
該老字號專家指出:很多老字號在發展中產生了多個傳人,導致現今很難分清產權,這從一定程度上阻礙了老字號的發展,以及向外拓展。
廣州市老字號協會會長歐陽強指出,老字號上演品牌爭奪戰難以避免,這是歷史的問題。“以前,大家發展得很一般的時候,就沒有這種爭奪;隨著老字號品牌發展起來,這種爭奪戰會越來越多。這不利于老字號的擴張以及外貿策略。”歐陽強指出,目前國內的老字號企業亟須要做的是重視知識產權的保護,該注冊的要馬上注冊,除了要亡羊補牢,還要未雨綢繆,對一些潛在發展區域,也要提前進入,進行商標注冊。
歐陽強呼吁,政府應該完善老字號保護措施,包括給予老字號商標優先注冊的權力。
歐陽強還建議,老字號企業也可以主動和傳人們及早進行協商,達成共識,避免自相殘殺。在境外,也可考慮與境外的同名同類型企業進行合作,不管是不是傳人,改競爭為共享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