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由廣東高級人民法院(下稱“廣東高院”)審理的蘋果與唯冠“iPad”商標之爭,可謂“中國知識產權史上里程碑式”的案件。案件最終以蘋果公司向深圳唯冠[微博]給付6000萬美元而調解結案。殊不知,在最開始的調解中,蘋果公司只愿意給付100萬美元!作為知識產權服務行業領軍者,開心財稅中國商標呼吁各企業和企業法人代表要高度重視知識產權,積極維權,為企業的發展壯大開拓一條光明大道。
昨日上午,2012年廣東高院知識產權司法白皮書發布,主審法官向記者透露了上述案件雙方一直諱莫如深的部分細節。
蘋果與唯冠“iPad”商標之爭是我國迄今為止所審結的金額最大、社會影響最大、國內外關注度最高的知識產權案件。
雙方的交手可以追溯到本世紀初。
深圳唯冠公司是唯冠控股的子公司,于2001年6月在我國大陸地區注冊了涉案iPad商標。2009年,IP公司與唯冠控股的另一子公司中國臺灣唯冠公司達成協議,將包括涉案商標在內的在多國注冊的10個iPad商標以3.5萬英鎊價格轉讓給IP公司。后IP公司與蘋果公司之間簽署權利轉讓協議,將IP公司所有的iPad商標轉讓給蘋果公司。蘋果公司、IP公司據此請求法院確認涉案iPad商標歸蘋果公司所有。對此,唯冠公司質疑蘋果公司耍手段“騙購”iPad商標。
深圳中院一審認為,本案的商標轉讓合同是臺灣唯冠公司與IP公司簽訂,而非涉案iPad商標的商標權人深圳唯冠公司,IP公司主張的表見代理不成立,判決駁回了蘋果公司和IP公司的訴訟請求。
據了解,深圳唯冠公司當時已經負債累累,瀕臨破產。法官們分析,中國是蘋果公司僅次于美國的第二大市場,這么大的市場份額晚一天進入就會損失很大。蘋果公司的目的是要商標,使其iPad產品能夠盡快進入中國大陸市場,實現其商業利益;而唯冠公司則是想獲得一筆款項盡快解決債務問題。因此兩者有調解的基礎。
調解的難度從一開始就很大。蘋果公司堅持認為此前已付款購買iPad商標,幾經調解,只愿給付100萬美元“息事寧人”。法官提出,晚上市一天要損失多少錢?為何不以時間換市場?調解談判異常艱苦,有一次甚至談到凌晨,價格也只是一點點往上提……最后蘋果公司終于出到了唯冠愿意接受的6000萬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