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明商標是由對某種商品或服務具有檢測和監督能力的組織所控制,而由其以外的人使用在商品或服務上,以證明商品或服務的產地、原料、制造方法、質量、精確度或其他特定品質的商標。比如“綠色食品”標志等,那么對于證明商標的適用要注意什么問題呢?
一、根據《集體商標、證明商標注冊和管理辦法》第五條的規定,證明商標的使用管理規則一般應包括以下幾點:
1.具有檢測和監督能力的社團組織名稱、地址、法人代表、業務范圍等。
2.使用證明商標的宗旨(意義、目的)。
3.商標(標志)含義。
4.該商標證明的內容簡介(商品或服務的特定品質和特點)。
5.使用該商標的條件、手續、程序。
6.委托或指定檢測機構名單。
7.收取商標使用費及費用數額。
8.使用證明商標的權利、義務和違反規則應當承擔的責任。
9.使用權的喪失。
10.使用權不可轉讓。
11.注冊人的權利和義務。
二、證明商標注冊人及使用人的權利和義務
1、證明商標一經注冊,凡符合證明商標使用管理規則規定條件的,在履行注冊人所規定的手續后,可以使用該證明商標。當事人提供的商品或服務符合證明商標規定條件的,注冊人不得拒絕其使用。
2、注冊人對證明商標使用管理規則的任何修改,均應經商標局審查核準,并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3、證明商標注冊人應當在與他人辦理證明商標使用手續后1年內,將使用人的名稱、地址、使用商品或服務等內容,報商標局備案,由商標局予以公告。
4、證明商標的注冊人不得在自己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上使用該證明商標。
5、證明商標注冊人可以將注冊的證明商標轉讓給具有檢測和監督能力的其他組織,但必須由商標局審查經核準公告之日起生效。
6、證明商標注冊人違反《集體商標、證明商標注冊和管理辦法》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規定,商標局可令其限期改正或者撤銷其注冊的證明商標。
7、證明商標的注冊人必須履行控制職責,致使證明商標使用人的商品或者服務達不到證明商標使用管理規定要求,對消費者造成損害的,由注冊人承擔賠償責任。
8、證明商標的注冊人對其商標的使用失去控制的,由商標局撤銷該注冊商標http://m.shy-hq.cn/。
9、證明商標專用權被侵犯的,注冊人可以根據《商標法》及《細則》的有關規定,請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處理,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經公告的使用人可以作為利害關系人參與上述請求。
綜上,證明商標的注冊人準許他人使用其商標時發給《證明商標準用證》,將使用人的名稱、地址、使用商品或服務等內容報商標局備案,由商標局予以公告?!蹲C明商標準用證》應按規定的書式詳細記載各項內容,由注冊人簽章,并可收取一定的管理費,但不得以營利為目的,應專用于該證明商標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