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根據北京稻香村的申請做出保全裁定。責令蘇州稻香村立即停止在1號店、蘇寧易購、我買網、京東商城、天貓商城等電商平臺銷售帶有“稻香村”扇形標識、“稻香村”標識的糕點等產品。這也意味著,南北稻香村的商標爭議矛盾進一步升級了。
1、兩個老字號?
北京稻香村(簡稱北稻)和蘇州稻香村(簡稱蘇稻)之間的商標糾紛已經十年有余,復雜程度和影響都可以趕上王老吉和加多寶之爭了。
兩家稻香村都宣稱自己是老字號,兩家店也確實都是老字號,這是怎么一回事?
蘇稻稱,稻香村始創于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的蘇州觀前街,持續經營至今已243年,傳承了南派糕點的傳統技藝,是1999年國家在糕點類首批命名的“中華老字號”
北稻始建于1895年,金陵人郭玉生帶著幾個伙計來京,開設了“稻香村南貨店”,是京城生產經營南味食品的第一家店,一來二去,成為北京著名的糕點鋪。
1984年,經過一系列重建、組建、改制,北京稻香村公司成立了,將胡厥文題寫的“稻香村”作為其字號及商標進行宣傳使用,也被授予“中華老字號”。
2、本無交集
其實兩家糕點鋪并不是一開始就這么深仇大恨的。
在2005年之前,兩家稻香村的市場沒有太大交集,北稻深耕北京市場,蘇稻則在南方安安靜靜的賣餅,兩家相安無事,歲月靜好。
2006年7月18日,蘇稻申請注冊扇形“稻香村”商標,北京稻香村提出異議,使其未能注冊成功。
2010年起,北稻公司開始申請注冊“北京稻香村”商標,2015年注冊成功。
隨后,北稻向蘇稻提起訴訟,以擁有“北京稻香村”商標為由,要求蘇稻不得使用手寫體“稻香村”,如要使用則需加上“蘇州”以示區別。
2013年4月2日,國家商評委做出裁定,對蘇稻的扇形“稻香村”商標不予核準注冊。
蘇稻不服商評委的裁定,先后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起訴,結果仍然沒保住商標?!暗鞠愦濉鄙虡藸幾h戰就此打響。
3、商標大戰
蘇稻曾在新聞發布會上多次強調,自己是糕點食品類“稻香村”商標的唯一持有者,認為北稻的訴訟行為是“商標被許可人反訴權利人”,并宣布將對北京稻香村商標全面提出無效申請。
為什么蘇稻會這么認為?這是因為北京稻香村意識到自己在糕點類別沒有稻香村商標的短板,在2008年與當時的糕點類稻香村文字及圖商標持有人蘇州稻香村簽訂商標許可合同,獲授權在糕點上使用“稻香村”文字及圖商標。
直至2008年底到期后,雙方未再續簽許可合同,北京稻香村也強調從未真正使用過授權商標,一直只使用自己在餃子元宵類注冊的“稻香村”文字商標。
也正是自2008年起,北稻開始向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申請糕點類“北京稻香村”商標,雖然遭到蘇稻的強烈反對,但仍然于2015年被獲得批準。
而蘇稻自己重新設計的扇形稻香村商標,初步核定使用在“糕點、面包、餅干”等商品上。卻被北稻異議成功,被判無效。于是蘇稻也收集證據反訴北稻商標無效。
兩家稻香村官司不斷,雙方的爭奪戰時至今日也未曾停歇,一南一北兩家稻香村為誰是真正的老字號爭得面紅耳赤。
隨著電商銷售的比重增大,雙方的爭奪焦點也蔓延到了線上,北稻的官博甚至在線上跟蘇稻的粉絲發生過罵戰。
由于蘇州稻香村進駐天貓、京東等電商較早,一度出現輸入“稻香村”關鍵詞直接跳轉到蘇稻頁面的情況。
而隨著北京稻香村也開始越來越重視線上的渠道經營,也就發生了本次北稻申請保全裁定的事情。
4、保全裁定
北京稻香村認為:
蘇稻在各種電商平臺上的商品、宣傳、推廣中使用了帶有“稻香村”扇形商標、“稻香村”文字商標,侵犯了北稻的第1011610號“稻香村”文字注冊商標專用權和馳名商標相關權益。
蘇州稻香村認為:
1、北京稻香村公司的權利依據模糊,對于北京稻香村公司已注冊商標與未注冊商標的保護應當存在差別,在未認定北京稻香村公司的已注冊商標及未注冊商標是否構成馳名商標的情況下,法院不應作出行為保全裁定。
2、蘇州稻香村公司在糕點類商品上注冊有第184905號“稻香村DXC及圖”商標以及第352997號“稻香村DXC及圖”商標,且其在電商平臺銷售的產品上使用的是未注冊的“稻香村”文字商標,其使用稻香村商號及商標并不存在侵權;
3、如采取行為保全措施,可能對北京蘇稻公司和蘇州稻香村公司造成的損失預估超過1億元,北京稻香村公司提供的擔保無法彌補其損失。
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認為,蘇州稻香村在蛋糕、糕點、月餅、面包、餅干、粽子等商品上的涉案被訴侵權行為,可能造成相關公眾對商品來源的混淆誤認。
故如不責令蘇州稻香村立即停止涉案行為,將可能會對北京稻香村的市場份額造成嚴重影響,會對其利益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害。
同時考慮根據北稻提交的相關證據該商標被認定為馳名商標具有較大可能性,北稻可以以此作為權利依據提出行為保全申請。
蘇稻的“稻香村”扇形標識、“稻香村”文字標識與北稻的“稻香村”商標構成近似,核定使用商品屬于相同或類似群組,存在侵犯馳名商標相關權益的可能性。
總之,這個中秋,蘇稻恐怕是不太好過了。
5、利益糾紛
在蘇稻看來,雙方產生糾紛的根源是其近年來發展迅速,影響到北稻的利益,迫于市場壓力,對方借用看似合法的知識產權訴訟手段,來達到阻撓蘇州稻香村公司發展、非法竊取“稻香村”商譽的目的。
蘇州稻香村質疑商評委在“扇形稻香村”與“北京稻香村”商標的審批過程中,采取了不同的標準。這一觀點得到了多位商標專家的支持。
北稻則認為,蘇稻在2006年左右進入北京市場,幾乎未做品牌宣傳,申請注冊的商標也與北稻越來越接近。尤其是蘇稻的扇形稻香村被判無效后,蘇州稻香村未停止使用扇形“稻香村”商標,且又使用了與北稻商標更近似的無邊框“稻香村”字體商標。
對于消費者而言,其實兩家都是老字號,都是真廠家,產生糾紛的原因在于特殊時期的社會關注和歷史因素。也與兩家稻香村都存在不同程度的不規范使用商標有關。長期的商標混淆讓消費者難以分辨,影響的將是消費者對整個“稻香村”品牌的認知。因此,商標保護關乎品牌的長遠發展。商標注冊、商標保護,上開心財稅準沒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