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高校的高價值專利運營不夠仍是短板,缺機制缺平臺、知識產權轉移轉化渠道不暢、機制不活。”國家知識產權局有關負責人指出。新聞上,山東理工大學教授畢玉遂研發團隊發明新型發泡劑的發明專利,僅20年許可使用費5億元;中南大學周宏灝院士“個體化醫學基因檢測技術”7件發明專利轉讓費1.8億元;西南交通大學磁懸浮二代工程樣車專利技術合同簽約超1億元……
生活里,在北京一家科研院所從事生物試劑研究的馮帆,在最近一次校友聚會時,他的幾件專利被從事風投的校友看中,轉讓費用估算也能達到上億元。
不過,馮帆想成功把專利轉化出去并沒有想象中那么容易。
來自國家知識產權局和一些高校的專家們表示,相較于我國高校擁有的幾十萬件有效發明專利而言,這些成功轉化的案例仍是鳳毛麟角。高校中不少高價值的專利成果仍處于沉睡閑置狀態,亟待喚醒。
我國專利轉化的現狀是怎樣的?為什么擁有專利多而成功轉化的案例少?這其中的障礙是什么?又該如何補齊專利轉化中的短板呢?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其實早在兩年前,馮帆就動了專利轉化的心思。
隨著2014年李克強總理在夏季達沃斯論壇上公開發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號召,“雙創”一詞由此開始走紅。幾個月后,“雙創”更是被寫入了2015年政府工作報告予以推動。
促進專利成果轉化,正是“雙創”背景下經濟發展的新引擎。
盡管國家的基調已定,但各單位如何實行專利成果轉化,還需要各高校和科研院所具體的政策出臺。
從那時候起,馮帆和手里掌握著專利的同事們,就盼望著自己的單位能有相關的政策推動。
終于,2016年年底,馮帆所在的科研院所出臺了專利成果轉化通知。但是,迫不及待地一口氣讀完之后,馮帆覺得有點失望。
通知中,盡管單位表示要成立專門的成果轉化部門,但具體到股份比例上,從院里到所里都要占股。馮帆按照通知里的規定算了算,如果真的實行了專利成果轉化,最后自己的股份不到20%。
剛激發出來的動力一下子便縮了回去,為了研發這個試劑,馮帆前期調研就花了兩年的時間,更不用提看不完的文獻和實驗室無數個日日夜夜。
“如果只是為評職稱申請的專利,我沒必要耗費這么多的心血,可是如果轉化之后自己的股份這么低,我也沒有了轉化的動力。”馮帆對法治周末記者說。
隨著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的修訂,大部分高校將不低于70%的職務科技成果轉化凈收益劃歸成果完成人或科研團隊所有,作為獎勵和再研究基金。馮帆一直納悶,為什么自己的單位不能像高校一樣將轉化成果的比例給得更高一些。
北京市鼎佳達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總經理、合伙人劉鐵生在接受法治周末記者采訪時也表示,如果缺乏政策支持,科研院所在轉化專利成果時很容易涉及國有資產流失的問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很多科研院所寧可保守一些,也不愿意惹上這樣的麻煩。”劉鐵生說。
事實上,馮帆的專利只是眾多被束之高閣的專利之一。中國專利的利用率不高,不少專利申請完后就束之高閣,不能為市場所用,也被不少人吐槽。
以高校為例,因資金受限、科研與產業對接不到位等原因,導致科研人員積極性不夠,科技成果轉化率較低。
而在國外,高校對技術轉移收入制訂了嚴密的分配制度,通常按校、系和個人三級來分配。
例如,美國斯坦福大學對技術轉移收入扣除15%的管理費和申請專利的費用后,將所得凈收入按照校、系和個人各1/3的比例分配。一些大學為了更好地激勵發明創造,在許可收入額比較小時,給發明人分配的比例反而更高。
有媒體報道,歐美日發達國家科技成果轉化率在30%以上,而我國高校雖然擁有大量專利,但其平均轉化率不足10%。
渠道不暢、機制不活
在9月6日舉辦的第八屆中國專利年會上,北京中科創大創業教育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劉繼軍舉了天津大學的案例。
他指出,天津大學每年有2000項科研成果,其中有700件至800件專利,科研經費就高達30億元,但真正的轉化率卻只有百分之幾。
近年來,中國專利數量急劇增長。根據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去年11月發布的報告,2015年,中國專利申請量超過100萬件,幾乎占全球總量的四成。中國專利申請增幅高達18.7%。
根據教育部科技發展中心2017年3月公布的中國高校有效發明專利榜,截至2016年年底,在榜單前50名的高校擁有有效發明專利總量就有116156件。
排在前5名的高校分別為:清華大學8002件、浙江大學7764件、哈爾濱工業大學5007件、東南大學4665件、上海交通大學4494件。
“雖然最近一兩年高校的高價值專利轉移轉化取得了很大的進步,但相比較高校龐大的發明專利數量而言,目前高校的科研成果轉化率還是比較低的。”據國家知識產權局有關負責人介紹,不少高價值的專利成果,特別是有效的發明專利,未能順利實現轉移轉化。
“目前,高校的高價值專利運營不夠仍是短板,缺機制缺平臺、知識產權轉移轉化渠道不暢、機制不活。”上述國家知識產權局有關負責人指出。
其實,這位關負責人所說的渠道不暢,也一直為業內人士所詬病。
廣東一位從事知識產權工作的政府工作人員對法治周末記者說,“目前擁有專利技術的一方和使用專利技術的一方溝通起來很不順暢,缺少了溝通的平臺”。
馮帆對此深有感觸。
直到博士畢業,馮帆都扎在實驗室里,他一度認為自己做的是前沿的研究,將來對社會的貢獻也會很大,可當他真正走出校園開始工作時,他發現自己的研究成果只是停留在實驗室和論文里。
如何將自己的專利成果走出實驗室,轉化成生產力,馮帆動了一番腦筋。
正是因為缺少平臺,馮帆并不知道現在市場上缺少什么樣的專利,如果繼續在實驗室做研究,研究出來的成果也只是在評職稱時多了一個砝碼。
馮帆想到了調研,到企業中去調研,發現企業的需求,這樣的調研雖然辛苦,但有一定的針對性。“如果能有一個平臺,讓企業表達自己的訴求,我也不會這么辛苦地一家家去調研。”馮帆說。
劉鐵生表示,建設這樣一個平臺,買方提出買的要求,賣方提出賣的要求,在平臺上可以做專利價值的評估。
“比如說買方提出三個關鍵詞,賣方有三到五個關鍵詞,兩方的關鍵詞如果匹配度高,就可以進一步談合作事宜。”劉鐵生說。
不過,他也表示,建設這樣的平臺前期所需的成本巨大,還需要有國家相關政策的支持。
缺乏專門管理機構
目前,越來越多的專利發明人意識到,專利是專門的商業活動,而不是一般意義的科研管理,因此,需要設立專門的機構進行管理。
法治周末記者了解到,越來越多的高校和科研院所成立了成果轉化的相關部門。但在業內人士看來,目前我國成立的成果轉化部門,還沒有真正發揮其作用。
在中國專利年會上,一位專家就透露,他認識的一位清華大學專利轉化工作人員私下里曾對他說過,其實清華大學的專利成果還沒有一件真正實現了轉化,該專家坦言,目前的學院教育和實務脫節嚴重。
更多的業內人士呼吁,應該引入專業化、市場化的從業機構來推動專業運營。
國外大學視法律環境而定,比如,美國斯坦福大學和麻省理工學院在校內設立技術許可辦公室,而英國牛津大學和日本東京大學則是在校外設立技術轉移公司。
這些專門機構通常統一管理學校的知識產權成果,包括發明的審查、專利的申請、知識產權的轉讓與許可、股權的管理等。這些專門機構具有自主經營、自收自支的特點。
劉鐵生建議,我國應該在高校引入第三方,建立專門的基金會來進行專利轉化。
“比如說在清華大學,基金會挑500個專利進行轉化,其中80%收益以及所有權歸清華大學所有,其中這80%的收益要保證至少60%歸發明人所有,這樣既能保障活力,又解決了高校相關人員缺乏的現狀。”劉鐵生說。
此外,法律層面的保障也是專利轉化的重要一環。
雖然申請專利好處多,但并非所有發明人都躍躍欲試。
馮帆舉例,比如一項科研成果,提交專利申請的時候,需要說出具體的制備方法、基本原理等詳細的技術路線和過程,而一旦公開信息,一些公司靠公開的信息就能從中獲得啟示,不出幾年就會破解其中的關鍵技術,創造出新的替代技術。
為什么會有抄襲?抄襲為什么屢禁不止?一個重要原因是侵權取證難。目前我國的法律規定,主張權利的一方負有舉證責任,即“誰主張誰舉證”,但取證并不容易。
即便取證成功,能得到的賠付金額也遠遠達不到起訴方的預期值。國內法院判決金額很低,一般是三五萬元以下,而在國外動輒幾百萬美元。
國家知識產權局保護協調司副司長張志成曾在2014年表示,對所有已公開的專利權案件判決書進行研究后,發現我國專利權案件的平均判賠額只有8萬元。
侵權成本低,導致的一個結果是侵權案例增長快速。因此,如果沒有相應司法保障,就很難保障專利發明人的積極性。
2016年12月底,國務院印發《“十三五”國家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規劃》,知識產權規劃首次列入國家重點專項規劃,重點工作中就包括完善知識產權法律制度、提升知識產權保護水平。
劉鐵生認為,目前我國在中東部的法律保障工作進一步在加強,可是在西部和東北地區,司法環節還是薄弱的一環。而對專利的保護力度不夠,專利申請人的合法利益難以得到有效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