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有版權嗎?動物有肖像權嗎?帶著這樣的問題,我們一起來看一看這起有意思的版權糾紛案。
?????? 2011年,來自英國的攝影師大衛·斯萊特(David Slater)因在網上發布猴子的自拍照,身陷照片版權糾紛。如今,事情終于有了結果,該攝影師贏得了這些照片的版權。
大衛·斯萊特是一名來自英國威爾士蒙茅斯郡的攝影師,2011年他在印度尼西亞叢林中拍攝時,相機被一只黑獼猴拿在手中并拍下了自己的照片。事后斯萊特由于在網上發布猴子自拍照而身陷照片版權糾紛。
自2015年以來,經歷了兩年的官司,舊金山法院終于給了斯萊特一個結果。
攝影師大衛·斯特萊
舊金山法院稱,版權保護不適用于猴子,但“人道對待動物協會”稱,動物應該從中受益。該協會“以猴子的名義”呼吁,被法官駁回。但斯萊特已經同意捐贈未來版權收入的25%。
“人道對待動物協會”和斯萊特發表的聯合聲明表示,攝影師因出售猴子自拍獲得的收入,其四分之一將用于注冊保護動物的慈善基金。該協會的律師杰夫·科爾(Jeff Kerr)稱,協會的初衷是引起國際社會對于動物基本權利的關注和討論,而不是人類如何利用動物。
攝影師斯萊特說,他在其中付出了很多努力,這些努力足夠為他贏得版權。他還表示自己是一個自然資源保護者,他拍下的那些照片已經幫助了印度尼西亞的動物。
此案曾被冠名為“Naturo起訴大衛·斯萊特”,但這只猴子的形象也曾引起爭論。“人道對待動物協會”稱,這是一只名為Naruto的雌猴,而斯萊特說它是一只雄性獼猴。
協會和斯萊特發表的聯合聲明稱,這起案件“對于擴大動物合法權益提出了重要的前沿性問題”。
不過要大掌柜說,這大概是國際首例人與動物之間就版權糾紛打的官司吧,也側面印證了版權在人們心目當中的地位逐漸增強,如果你的作品還未申請版權保護,希望可以盡快重視起來,畢竟現在連猴子都有版權了!版權登記,首選開心財稅就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