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比特大陸科技與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就“DEEPENGINE”商標的訴訟一審判決公布,原告比特大陸該商標被認為與第4103222號“Deepsoft”商標構成近似商標,商標申請被駁回。
據悉,比特大陸在2016年7月申請“DEEPENGINE”商標,但申請要求被駁回,原因是存在近似商標。比特大陸認為商標應該被認可,故在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出訴訟。
“商標近似”是我們經常遇到的問題,平時也有不少用戶咨詢小編怎么判斷近似商標,接下來我就給大家支支招:
判斷近似商標主要是看它有沒有侵權,只要這個近似商標在和我們相同的產品或者類似的產品使用就構成侵權了。近似商標不能和我們的商標在外形,讀音甚至含義發生近似,因為這樣就會讓消費者對兩個商標產生混淆,誤導。
判斷近似主要從三個方面來判斷:
第一,從外形,外觀上判斷。組成商標的要素無非是文字,字母,圖形等,這些視覺形象如果讓消費者產生誤導就可以判斷為近似。
第二,從讀音上判斷,這個就要從聽覺上判斷了,凡是讀音能讓消費者產生混淆也屬于近似商標。
第三,從商標的含義上讓消費產生近似的也不行,比如,中文商標為桔子而英文商標是orange,這兩個商標含義一樣,消費者從商品上很有可能就認為是一個企業生產的系列產品,這樣屬于近似商標了。